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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运探讨】
当前集体劳动争议状况及其政策建议
闻效仪 王潇
●闻效仪 王潇观点
当前,集体劳动争议在保持总体稳定的态势下,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做好集体劳动争议工作,首先,要做好重大政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次,要大力建设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同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提高职工就业能力。
当前,集体劳动争议在保持总体稳定的态势下,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欠薪、断保问题时有发生,集体劳动争议具有局部上升的风险,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增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我国集体劳动争议的基本特征
当前,从集体劳动争议的发生地区看,由于经济体量和用工规模的原因,沿海地区是发生集体劳动争议最为密集的地区。同时,内陆省份如河南、四川等地的集体劳动争议数量有上升势头,这与沿海地区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内迁有关。从行业类型看,集体劳动争议主要发生在传统制造行业,这其中有纺织、制鞋等较为低端的制造行业,但也不乏机械化程度较高,技术含量较高的电子、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方面,受到网约车平台的影响,出租车行业的集体劳动争议有多发的趋势;另一方面,受到产能过剩的影响,矿业和机械重工行业的集体劳动争议有抬头的迹象。从诉求类型看,权利诉求和利益诉求所占比例大体相同,前者涉及解决工资拖欠、拖欠加班费、拖欠社保等违法问题,后者集中在要求提高工资、奖金,提高补偿金额等诉求。从处置时间看,由于各地对集体劳动争议事件的普遍重视,以及在处置过程中协商谈判等手段的普遍运用,集体劳动争议事件大多在极短时间内解决,久拖不决的重大事件在不断减少。
集体劳动争议面临的主要风险
首先是工作安全和薪酬支付风险。在产业转型升级背景下,部分产业受到一定冲击,特别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以及产能过剩企业可能出现经营困难的局面,这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企业用工需求减少,规模裁员和职工待岗歇业,以及欠薪、断保甚至欠薪逃匿等问题。因此,在今后一个时期,经济领域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可能不同程度地传导到劳动关系领域,欠薪、欠保、经济补偿金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可能增多。
其次是部分行业困难导致职工生活困难。由于部分行业不景气以及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将有相当数量职工可能减少或失去收入来源。尤其在许多资源型城市,被企业疏解下岗的职工面临失业风险。由于城市没有吸纳就业的其他产业,这种失业风险不仅直接体现在职工生活陷入困境,并带来就医、子女教育、养老生活等困难。
其三是法律修改将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为了“增加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实行了10年的《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经济补偿金”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面临修改的压力。然而,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是以劳动力市场安全性为基础的,过于灵活化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会进一步恶化职工流动率居高不下的局面,对职工工作稳定性和薪酬安全性造成现实影响,加之失业保障、救助培训等制度体系缺乏有效运行,这些都会在宏观上形成职工队伍稳定风险。
做好集体劳动争议工作的政策建议
首先,做好重大政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等事项上,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有关部门应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调查,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一方面,对重点去产能对象如煤炭、钢铁等行业而言,就涉及职工分流或职工利益变动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搬迁等重大事项,在事前应围绕下岗分流可能造成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评估,确定下岗失业的风险规模和可控程度,做好风险应对,如失业保障、就业吸纳、救助培训等,再逐步推进改革。另一方面,就《劳动合同法》的修改而言,应事先评估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法律条文将给职工工作安全和薪酬待遇带来的影响,以及这些影响将引发的社会风险,在做好配套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
其次,大力建设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各级工会应组织落实企业建会职工入会工作,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建会入会工作,把好职工维权的第一道关。要高度重视、做好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履约工作,把职工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解除、工资发放、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中,并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以此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当前,维权工作日益复杂而富有挑战性,在面对职工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时,各级工会应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及时了解并解决职工在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新需求和突出问题,维护改革发展的大局稳定。
其三,加强企业民主管理。要切实发挥职代会作用,对凡是企业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必须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必须要经过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并将评议结果切实与干部的任免挂钩;重视对职工代表的提案收集、处理和落实工作,并将提案办理情况在职代会上报告,使职工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评议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主动拓宽职工理性表达诉求的渠道。通过收集职代会提案、合理化建议,开设热线电话、厂务公开网等措施,使职工在涉及企业发展以及自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能通过理性合法的渠道,提出主张和表达意见,避免集体劳动争议的出现。
其四,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提高职工就业能力。在职工面临工资水平下降甚至下岗失业等问题时,各级工会应努力履行“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职责,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为困难职工解决燃眉之急。主动受理困难职工的救助申请,对突发情况启动帮扶应急机制;开展好技能帮扶,再就业困难职工往往没有技术专长,可以采取送出去培训和内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