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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涨工资应成为“规定动作”
本网评论员 王宪
时下有一种现象,各行业的工资调整,都要自己先呼吁造势,以此引起重视,然后才有可能涨薪成功。今年两会上公务员涨工资声势不小,估计调整为时不远。其间,《人民日报》长篇文章呼吁“居民养老金,何时能涨涨”。这种你方唱罢我登台的现状,已经形成“每涨必喊”的怪圈。
平心而论,谁家也没有到拮据窘迫的程度,都是希望再多拿一点,过得更滋润一些。即使行业收入排名前列的员工,对调涨工资也不会拱手相让。不闹就等于放弃,于是,饥的饱的都喊饿。
这样,就形成一种怪现象的循环,不管工资高还是低,也不管低于自己收入的同等人有多少,隔三差五就得闹一闹。闹了就会有结果。
中国人有顾脸面、知羞耻的传统,在朋友邻里交往中,催要还钱是一件颇费思量和尴尬的事,那还是自己的钱。为什么到了呼吁涨工资就能肆无忌惮呢?二者的区别在于,一个针对的是私人,一个是公家。即使对公,张口要钱,对我们这个长期信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民族,也不应是理直气壮的事。哪来的勇气让我们把私下争小团体利益的议论,变为最高殿堂堂而皇之的发声,原因之一就在于,一段时间来,职工工资已经偏离了国家统一调整的轨道。
按理说,国家不缺乏工资制定和调整的部门和人才,在大数据和小数据结合的时代,制定调整方案也不是难事。可就是再难见到统一调整工资的政策,或许是囿于多年来形成的“谁呼吁-调整谁”这样一种机制。
改革开放之初,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在工业企业也实行了承包制。由于无法平衡地区和行业的差异,导致同类企业承包基数差异过大,影响了部分企业积极性的发挥。也有人为的因素,口齿伶俐的厂长往往被调低承包指标。当时称为“鞭打快牛”和“会叫的孩子有奶吃”。这种影响直接折射到当前的涨工资上。
人事工资,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调涨工资,既不是安抚慰问,也不是人情往来,更不同于申报职称和打官司。它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体现,是普惠的改革红利,没必要由个人和小团体主张搞“自选动作”,也不应分出先后次序,而应成为同时进行的“规定动作”。它既可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但也能使人心灰意冷充满怨怼。如今人们为涨工资顾不得尊严体面,街巷也议,登高也呼,闹到几近庸俗的程度,不是国家和民众的幸事,有形成新酱缸文化的趋势。相比之下,经历过阵痛的企业职工稍体面些,可以坐下来就工资上涨进行集体协商。
目前,职务、职称工资变动已实现了经常化。基础工资这部分,不仅存在不能统筹兼顾统一调涨的问题,也存在合理的级差,不能按工龄或其他指标正常调整的欠缺。和调基数相比,级差进档简单又实用,但在一些单位就是没有做,使二十多年的老工程师和工作没几年的小青年同享一档工资。在这些单位,职工收入提高体现在奖金上涨的幅度上。一旦退休,很受影响。
影响工资基数上调的因素,主要是国家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上涨指数。可不可以考虑和五年规划一起出台工资调涨方案,或像企业一样规定每年职工工资上涨不低于多少的比例。还可以借鉴燃油调价的办法,连续多长时间物价平均上涨多少,工资自动上涨多少。制定出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中长期工资方案,让每个干部职工都心中有数。既可避免各行业周期性轮番闹工资的怪相,也让代表委员不再为五斗米折腰,能静下心来真正议些大事。这也是政府工作报告“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