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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靠收费打不通发展的阳光路
本网评论员 钟言
据新华社4月15日报道,江西南昌“休克”6年的路桥费重新开收;湖南长沙逾期不缴费就每日加罚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仅4月份,全国多地曝出路桥费乱象。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这仅仅是违规路桥费的冰山一角,一些地方看似“顺理成章”的收费名义下隐藏着种种猫腻。
一些地方、企业违规收费的报道不少,公众质疑乱收费的声音也是一浪高过一浪。然而,违规收费一直行走在路上,安步当车。
这些地方违规收费安之若素的“底气”在哪里?
应该说,路桥收费怪象频现的根本原因在地方的发展冲动。在一些地方,为了发展得快一点,摊子铺得过大,为了筹集建设资金,就打起了收费的念头。外部压力大的时候,一些部门嘴上喊着禁止乱收费、清理收费项目和减少收费道路,但对违规收费“只停收不取消”;外部压力小的时候,则采取各种理由和手段,变相允许违规收费。
事实上,不论是“死灰复燃式”收费、超期收费、“打包”收费、“滚雪球”收费,还是由承建企业负责路桥收费、运营,而站点设置与收费标准由政府部门制定并执行,这些都是一些地方发展冲动下衍生出来的产物。因为一些企业为某些政府项目提供了项目融资、垫资,而地方财政无力承担还款义务,于是想方设法为还款找路子、开口子,乱收费其实就是一些地方化解政府债务的“出口”。
多年来一直无法澄清的路桥费成为“糊涂账”,被人质疑为“利益固化的藩篱”,还应该从管理上找原因。一些部门只负责出台收费文件,但对收费行为不加干预;一些地方设立的收费部门为了完成政府下达的收费计划,不惜突破文件的约束,乱收费;一些政府特许经营的收费路桥,获得特许收费权的企业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近乎巧取豪夺式大肆收费。
路桥收费不该成为一笔“糊涂账”,相关地方政府对公众的呼声不能无动于衷。在中央弱化GDP考核后,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绩观也应该有所转变,民生的改善更应该成为显现政绩的主要方面。要推动发展,必须走正路,乱收费在本质上是饮鸩止渴,靠收费打不通发展的阳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