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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沃尔玛闭店:何以陷入“双输”困局
//www.workercn.cn2014-04-2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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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沃尔玛闭店:何以陷入“双输”困局

本网评论员 钟言

  据《新京报》4月23日报道, 4月22日,包括沃尔玛常德店工会主席黄兴国在内的78名员工,被挡在从前工作的沃尔玛门店外已经48天。3月5日,沃尔玛宣布关闭位于湖南常德的门店,对原有员工提出安置方案——工资补偿买断或去沃尔玛其他地区门店工作。对于沃尔玛提出的方案,黄兴国等员工并不认可。黄兴国认为,沃尔玛闭店没有提前一个月知会工会,属于程序违法。因此,这些员工要求获得“N+1的两倍赔偿”。

  沃尔玛常德店因闭店补偿引发争议已经一个多月,当地政府部门、工会都已介入调解,然而纠纷并没有化解,员工们表示将聘请律师团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

  双方之所以僵持,店方认为闭店补偿方案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偿方案内容合法;员工们则认为店方的补偿方案程序违法,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一方坚持内容合法,一方坚持程序违法。

  其实,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以发放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从这个规定看,店方坚持内容合法、补偿合理并非无据,员工坚持的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涉嫌程序违法似乎有些站不住脚。但如果将闭店行为放在经济性裁员的法律背景下考量,店方的裁员方案没有提前上报当地劳动部门,没有通知工会,没有与员工协商,确实属于违法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适用两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也并非没有道理。

  既然都是按照法律行事,那么就应该正确地理解劳动法律法规。店方闭店从法律上看应该属于经济性裁员,理应按照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执行,不能按照自身的利益选择性地适用法律,店方的理由表面上看似合法,其实“硬气”的背后存在选择性适用法律的嫌疑。

  进一步而言,在法律博弈的背后,如果店方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利益,比如毕竟自身属于强制闭店,因此,在利益的保护上,某种程度向员工倾斜,那么,既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也符合公共道德规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生死死都是正常的事。沃尔玛闭店引发的争议,在法律和道德博弈的背后,员工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而企业又从中得到多少利益和好处呢?

  对此,企业和员工应该好好思量思量,相关部门也应该认真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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