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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9月29日发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截至9月28日,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中,深圳以每月2030元跃居首位;上海以2020元位列次席;广东以1895元排名第三。
劳动者奉献了青春,获取与劳动价值、生活需要相匹配的工资报酬天经地义。尽管给劳动者涨工资给用人单位带来压力,还可能造成通胀压力。但是,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与企业效益增速,长期跑不赢物价,显然不是好事情。多数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仅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缓解“用工荒”,也有利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达到还富于民的效果。
虽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者整体工资水平比以前确有提高,但是相当大数量的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跟不上经济增长的步伐。自来水、天然气涨价,景区涨价,以食品为龙头的日用品、生活用品涨价潮,在一片“涨”声中,通胀压力显现,工薪阶层普遍希望涨工资。涨工资除了有利于企业招工,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刺激消费以外,也有利于公众消除物价焦虑感,涨工资更是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因此,地方政府不仅要依法依规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要督促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五险一金”。当然,工资到底该如何涨,需要政府做出一揽子的制度安排,有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公平的劳资平台上协商与博弈。全面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政府的强大执行力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让劳动者的工资与企业效益、经济发展同步,防止部分用人单位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说涨工资的好处被高管独享,普通劳动者“口惠实不至”。
同时,政府也应该通过实际行动帮扶企业,特别是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与中小型企业,要让他们给员工涨工资,政府应体现责任担当。给企业减负也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提供了原动力支撑,避免企业因涨工资承受太大的压力。
此外,政府还要给企业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破解部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题,避免部分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通过减税、融资等帮扶努力,帮助中小企业、困难企业提高竞争力与利润空间,有利于企业应对经济转型,也有利于企业摆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加薪困扰,缓解“用工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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