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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严厉整治用工初始阶段的招工乱象
金备
//www.workercn.cn2015-10-27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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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一小伙子到成都找工作,10月12日凌晨,他向某网站投了个人简历,应聘商务司机,早晨就接到“成都鑫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发给他的面试邀请。他如约前往,到公司后发现电话、联系人和“面试邀请”上的一致,只有公司名称不一样。接待他的人表示招用的是货运司机,与他谈好工资并签订合同。第二天小伙子去上班,一位段经理告诉他,当货运司机得有货运证,若没有,公司可以代办,费用为1600元。小伙子交了1600元以为可以上班了,段经理又拿来一沓资料,让他必须背下来,一周后考核,若不过关,应聘就失败,钱也不退。要背的材料有70余项,每项涉及汽车品牌、配件名称、规格、电压以及价格等。10月21日,小伙子应约考试,被评判“不合格”当即辞退,1600元也不退还。10月23日,成都金牛区劳动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调查此事,公司无奈才归还小伙子1600元。(10月24日《华西都市报》)

  招工是用人单位用工的初始阶段,恰恰在这个应该规范的初始阶段,乱象不少,甚至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日前,新闻媒体报道大学毕业生需要关注“试用期陷阱”,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因为一些工作试用期频现程序违规、超期设置、待遇打折等诸多怪现象,更为某些用人单位获取“廉价劳动力”提供了理由。

  据《南方工报》报道,记者走访调查发现,东莞劳务派遣市场乱象不少:无证无照劳务公司就敢招人;说好的包吃包住,结算工资时却要扣伙食费;说好一个小时10元工资只给8元……无证派遣公司过半,发生在9月16日的派遣工用刀捅人事件,两家劳务中介疑因与同行抢客打砸事件,所涉及的劳务派遣公司,有的就没有得到经营许可证。

  用工的初始阶段乱象,与职业中介或劳动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唯利是图”密切相关,甚至不排除有的单位有“诈骗”预谋。有些用人或用工单位,夸大职工待遇,却不兑现;有的则为了低价使用劳动力而设置用工“陷阱”。其实,这种乱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多年来,政府执法部门,对整治劳动市场上的黑职介、无证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不合法的“试用期”等现象,也进行过打击,但常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或是“野火烧不尽”。

  用工初始阶段发生的乱象,必然埋下劳动纠纷的隐患,需要严厉整治。为什么乱象不能令行禁止?恐怕与惩罚举措不够严厉有关,不足以让“唯利是图”者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畏惧。比如成都那家公司,收取应聘者办证费,借“考试不合格”辞退劳动者而不退钱,劳动执法人员查上门来,只不过把办证费退给劳动者了事,不会让公司有伤筋动骨之痛。

  当然,还存在涉嫌违法单位多的客观原因,容易让人产生法不责众、见怪不怪的麻木。这也说明遏制用工初始阶段乱象参与人少,举报违法单位的劳动者不多。产生这样的问题,一方面很可能是法律规定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是劳动者法律维权意识较弱。对于整治用工初始阶段的乱象,不仅需要下重手,还要多管齐下,从执法人员的严格执法、法律规范细化加大惩处力度、提高劳动者法律维权意识多方面下手,让招工单位即便受利益诱惑也不敢违法、不能违法,提高到不想违法的道德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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