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业歧视需要统筹治理
史洪举
//www.workercn.cn2015-12-14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分享到: | 更多 |
教育部近日就做好201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要求,各地各校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凡校园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院校、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要切实防范“试用期陷阱”等危害毕业生权益的不法行为。(12月13日新华网)
教育部要求各个高校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初衷是好的。大学生本就涉世未深,加上缺乏资历和经验,在与用人单位博弈过程中,本就处于弱势地位。如果高校再不做好求职指导和过滤不合格招聘企业的工作,求职者极易陷入招聘陷阱,正当利益受到侵害。再者,提升就业指导服务质量,认真审查校园招聘单位资质本是各个高校的应尽职责。由其承担维护校园招聘公平环境,提高求职学生鉴别和自我保护意识的责任无可厚非。
然而,现实状况却不容乐观。一则,教育部门乃至高校囿于职能限制,难以鉴别审查招聘企业的资质,更无权对违规企业实施处罚,甚至只能眼睁睁地任由违规者招摇过市。二则,在大学毕业生日益增多的背景下,就业难一时难以缓解,用人单位在高校和学生面前有充分的话语权。高校迫于就业率等考核指标,自然欢迎各类企业到学校开展校园招聘,此时很难要求其对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门槛说不。
反对就业歧视,规制违规招聘,不仅需要求职者敢于说不,更需要职能部门尽到监管职责,需要各地政府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教育部门及高校要有底气拒绝违规企业,劳动监察部门则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规招聘行为。并有必要联合教育等部门强化就业指导工作,提升求职者自我保护意识,为求职者提供便捷的举报投诉渠道。
编辑:周文
关于中工网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