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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裁判”莫忘“职工方”
岳燕林
//www.workercn.cn2016-02-18来源: 中工网—《山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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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工作好不好由谁来评判?日前,成都市总工会在2015年县(市、区)工会创新工作考评中引入第三方专家评审,值得点赞。但如果在请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当“裁判”的同时也请“职工方”来当裁判,岂不更好?

  不可否认,该市总在工作考核中引入“第三方”机制,是打破工会自身封闭循环、“跳出工会看工会”的有益探索和创新之举。用社会“第三方”的视角来审视工会工作,利于工会克服自身视角的盲点,兼听社会各方的意见,改进自身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但值得高度重视的是,工会工作怎么样做更该听一听职工群众的意见。中国工会十六大提出,工会工作要以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尺。工会工作的直接对象是职工群众,能不能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满意的服务,从而获得职工的充分认可和真心拥护,是完成好党交给的“做好党的职工群众工作”重要任务的关键所在。

  让职工当裁判,有利于工会看清在做好职工群众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盲点,有利于改进工作、跟进服务、提升水平,有利于更好地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投身建功“十三五”、实现“中国梦”。在这方面,各级工会要广泛运用好“会员评家”“会务公开”等工作载体,最广泛地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从而让工会工作更贴近职工群众,更富有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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