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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贵:规范电视购物广告须动真格
//www.workercn.cn2013-11-08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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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卫视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并对一些违规内容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据人民网)。

    该良规的出台,值得鼓掌。为什么一直以来人们特别厌恶电视购物广告?原因至少有三。首者是夸大宣传,往往把稻草说成金条,把芝麻吹成西瓜,可谓骗死人不偿命。其二是让人不堪其扰。一些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为了博取受众眼球,强化受众记忆,放大传播效果,长时间反复播出同一内容,让受众耳朵起茧。尤其是在黄金时段播出,大煞风景,毁人兴致。其三是变相进行精神污染,伤害公序良俗。有些电视购物广告用低俗恶俗的表演污染荧屏,引诱受众奢侈消费,鼓动大吃大喝,奢华送礼,

    其实,整治电视购物广告乱象,是个久治不愈和愈治愈烈的问题。早在2009年原国家广电总局就曾下发《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上星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的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然而,4年过去了,通知在不少地方庶几成为一纸空文。本次《通知》就指出,近段时间以来,广告违规问题出现反弹,特别是部分卫视频道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存在内容夸大虚假、长时间反复播出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

    我认为,規范电视购物广告须动真格的。光有喊话没有落实,喊得再凶也是“打奶吓小孩”;惩戒罚条被束之高阁,再严厉的狠话也是“坟头打拳——吓鬼”。本次通知要求,各地广电行政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卫视频道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播出监管工作,对存在违规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等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向社会公开曝光。这些话,是够狠的了。然而,如果不能像当下中纪委反腐那样亮剑出拳,打些“老虎”“苍蝇”“杀鸡儆猴”,光靠几句老生常谈的喊话,那是绝对吓唬不住“王大胆”们的,恐怕电视购物广告垃圾弥漫荧屏、恶心观众的情况只会依然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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