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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伊始,湖南省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陆续出现公车司机大量辞职现象。
据媒体调查:自从国家公车改革和多项禁令实施后,一些公车司机以往的“灰色收入”已不复存在,光靠单位发给的裸工资,有些司机很难养家糊口,所以不得不选择了辞职。
众所周知,公车司机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里,可是个炙手可热的好行当。公车司机,说白了,主要就是领导的司机,因为天天陪伴着领导一起出出进进,已经干了一半贴身秘书的活儿,因此被社会上广泛地戏称为“二号首长”。因为这些公车司机是离领导干部最近的人,所以,领导有的好处和灰色收入,司机也自然要沾一份光。在不少地方,“灰色收入”已经成为公车司机的主要收入,而那点本职工资倒成为可有可无的点缀。更有甚者,司机由于跟领导日久生情,还容易得到赏识提拔,因为干司机而走上仕途的人也不在少数。
所以,尽管公车司机位置不显赫、工资也不高,但许多人曾经趋之若鹜,为了谋得这份差事,他们甚至不惜四处托关系、走后门。
公车司机风光不再,源于新一轮的“扫四风”、“反腐败”。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车”。也就是说,不是高级干部,今后不再派发公车,原有的公车也将进行拍卖和清理。公车瘦身了,公车司机还能呆得住吗?
从过去的吃香的喝辣的,到如今的凄凄惶惶,公车司机这一群体的心理落差肯定是相当大的。但彷徨不会有出路,抵触转型就更没有前途了。
“防止纠治问题反弹回潮”,是习近平同志近日发出的“振聋发聩”之言。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转折关头,“防止反弹回潮”不但指明了这一活动深入的方向,更挑明了中央反对“四风”的长期性和坚定性。
当然,人们不能肆意将公车司机这个群体“妖魔化”,一说到公车司机,就仿佛是“洪洞县里无好人似的”。由于改革调整的需要,公车司机必须裁减。在这一过程中,有关方面要做到“无情调整,有情操作”,即该裁撤的公车和人员必须动刀子,裁减下来的人员和设备则要妥善处置,平稳分流。
尤其要注意的是,过去很多机关的司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编制和档案也设置得很不规范,此次人员调整,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办事,该补交的社保就应如数补上,拖欠职工的福利待遇也应按照规定补发。
依靠“灰色收入”过活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如何让今后新聘的公车司机避免重蹈覆辙,就需要有关部门在制度设计上走一条新路子,这条新路子的原则应当是“桥归桥,路归路”——司机就得靠正当收入吃饭,非正当收入则一分也不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