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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 林:环保官员没有理由再说“不敢”
//www.workercn.cn2014-04-29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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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新法实际上是一次对环保部门的扩权。比如,加大了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建立了“按日计罚”制度,上不封顶,可以罚得倾家荡产;同时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在金融、信贷、证券等方面增加污染违法成本,并增加了“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规定。人大常委们投了赞成票,就是通过立法扩大了环保部门的权力,使环保部门真正成为一个让污染企业敬畏的部门。

    在这个以“放权和限权”为改革主旋律的时代,舆论也许反感对其他部门的扩权,但不会反对依照法律程序扩大环保部门的权力。深受雾霾之困的公众明白,没有一个强势的环保法及强法撑腰的环保部门,就不会喝到干净水,呼吸到清新空气。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一部坚硬的环保法,不一定就会有强势的环保部门。法律只是将权力写在纸上,用起来才会实现立法意图;条文不会自动运行,需要执行者在一起起个案中去激活它。立法者已经穷尽了最大努力修立了一部良法硬法,接下来就看环保部门的执行力了,千万不能将这部法律糟塌成一部束之高阁的“豆腐法”和“花瓶法”。

    也就是说,有这部法律撑腰,环保官员没有任何理由再说“不敢”,“不敢”这个词应该永远从环保部门的辞典中消失。

    随着环保法的修订,环保部门被赋予了强大的权力, “不敢”也就不再是借口。给环保部门这么大的权力,就是让其敢于出手,敢于向排污大户开刀。大权在握,如果环境还是一团糟,面对公众批评时,就别再 “不敢说自己是环保部门的”了,干脆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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