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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期待未来国企高管薪酬“分类管理”
//www.workercn.cn2014-05-14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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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人社部已完成对国企高管薪酬的调研,并将制定相应的规范国企高管收入的规定。目前,只有国资委直属的央企高管受到“限高”规定,未来对国企高管薪酬将实行“分类管理”,除了覆盖至央企的二三级子公司、地方国企外,在合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中,也将按照国资的占股比例,对高管进行薪酬管理。(5月11日《长江商报》)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民众对国企高管高薪、垄断行业高红利诟病不断。用制度规范国企薪酬分配,限制国企高管薪酬的膨胀 ,无疑很重要。尽管对国企高管限薪曾遭到部分央企的反对,但是相关方案不能因为反对而止步不前,对国有资产高管进行全方位的薪酬监管 ,无疑值得期待。

  据报道,对国企高管的限薪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调控” ;二是实行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对行政任命的国企高管薪酬实行限高。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调控”,有助于遏制垄断行业高收入不 断膨胀的局面,缩小国企之间薪酬分配差距。但是,工资总额与人均工资管理也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总额与人均工资标准如何确定,不能让 企业自报高数据,给高收入高福利预埋伏笔。二是国企内部薪酬分配也应体现公平,谨防普通员工工资被高管“平均”。同时,如何限制高管 的高收入、高福利,监管比较困难,对此应有周到的制度安排。

  而且,在现有国企管理体制下,职业经理人制度未真正建立,国企高管绩效考核制度并不成熟。不管是行政任命还是企业选聘的高管,薪 酬分配都应进行合理限制,以免出现“一企两制”甚至“一企多制”的情况,造成企业内部分配不公平,影响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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