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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庆盛:驾校绝不能沦为公安部门“小金库”
//www.workercn.cn2014-05-14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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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校是培训驾驶员的社会化机构、企业性质,公安局则是组织驾驶证考试的政府机关,两者本应“泾渭分明”,但是,江西景德镇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使用了当地一所驾校的4700多万元资金。这些款项大多数以报销水电费、汽油费、购买车辆等名义支出,甚至还有以住房公积金名义转走现金。显然,这所驾校已经沦为了当地公安局的“小金库”。(据新华网)

  据报道,这所驾校的前身是景德镇市公安局开办的“公安驾校”,后来名义上与市公安局脱钩,实质上仍是隶属关系,因此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公安局的“小金库”。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党政机关办企业,道路交通法规明确禁止政府部门办驾校,景德镇市公安局竟敢阳奉阴违,胆子确实够大的。一所驾校长期成为公安局的“小金库”,如果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一直没有发现,那就是失职;如果发现了置若罔闻,那就是渎职。不管是哪种情况,这个处于监管真空的“小金库”,景德镇市公安局都是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集体腐败之外,个人腐败恐怕也难以避免。有了这个取之不尽的“小金库”,部门财政预算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三公经费公开就没什么实际作用,“八项规定”以及各项禁令就产生不了约束力。这正是部门“小金库”的危害性,它让所有财政规章制度都处于虚置状态。

  而当公安局的“小金库”是一所驾校,其危害性更加让人胆战心惊。众所周知,驾驶员培训之所以实行“管办分离”、“教考分离”,正是为了斩断驾校与公安部门的利益联系。在驾培市场上,驾校是运动员,公安部门是裁判员,必须各守本分,自尽其责。而像景德镇市公安局这样自己开办驾校,相当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己给自己当裁判。可以想象,为了让驾校获得更大收益,吸引更多学员,提高考试通过率,公安部门与所属驾校必然联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其结果难免批量生产“马路杀手”——不知道这么多年来,景德镇市公安局所属驾校培养了多少“马路杀手”,制造了多少交通事故,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多少家破人亡的惨剧。

  其他地方是否也存在公安部门与驾校之间维持某种利益勾连现象?各地应该细查一番。要知道,这不只是腐败问题,更是“人命关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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