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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轻狂年少灼伤金色年华
唐玉洁
//www.workercn.cn2016-05-18来源: 中工网—《劳动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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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连续发生的两起少年被殴致死事件,再次将人们的目光聚焦在了近年来我国青少年不断頻发的暴力欺凌事件。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4年至2015年,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共43起,十五六岁正该是青春洋溢的时节,却頻将花样的年华用血腥的拳头沾染上罪恶的痕迹,要在大好的年华里总是躲不开欺凌的阴霾。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当前青少年成长的网络和社会环境已经亟待净化,网络上充斥着各类颓废、庸俗的不良文化,这种注重感官刺激、渲染色情暴力的信息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青少年的认知,给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带来了毒化作用。

  令人担忧的是,发生在校园的这些欺凌事件中,初中生就占到了42.5%,可我国却在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处理制度建设方上面仍存在很多不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只有8种严重犯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中学生在实施校园欺凌后却很少会受到实质性的惩罚。另外,在我国与未成年人相关的现行法律、规范等各种正式的政策文本中,没有任何一项对于校园欺凌的清晰界定,这就导致学校和社会缺乏了相应有力的惩戒手段,这才滋生了青少年的侥幸心理,让“藐视法律”的不正确心态成为了让难以遏制的犯罪根源。

  有专家曾表示过,“欺凌者虽然有攻击和伤害的习惯,但行为不是一天养成的,因此在青少年成长初期做好防范和引导就变得尤为重要。”而校园暴力问题的解决,不能一味被动依靠社会与舆论来自我治愈,它需要我们尽快建立起完善的惩戒体系,出台校园反欺凌工作计划,传播反欺凌知识,明确学校、家庭、社区以及政府部门围绕反校园欺凌现象的分工合作机制。

  从政府部门、学校、家庭在内的每一个教育监管环节上落实到位监管责任,提升教育的意识,把法制教育摆在和其他学科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学校和家长应及时了解、关心青少年的心理状况,并定时为其开展有效疏导,在情绪波动初期引导孩子选择理性健康的方式解决问题,共同努力培养起青少年阳光的心态,健康的言行,让充满正能量的青春不辜负美好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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