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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郑州市卫生局下发文件,规定各辖区筛查重性精神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该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完不成会面临上级督导和扣分。为此,有些社区通过义诊或、突击筛查,来征集线索。(10月9日《南方都市报》)
筛查精神病患,竟搞“指标摊派”,委实令人大跌眼镜。据了解,该筛查行动,并非临时起意,而是“686”全国精神疾病救助康复工程的一部分。它意在编织覆盖面广的治疗管理体系,强化对精神疾病的防控救治。
鉴于精神病患的“双重境遇”——多存在自知力缺陷、心理障碍,还会因家境困窘、受歧视等而生存维艰;同时,他们也是“定时炸弹”,尤其是重症病患,难以自控,或有暴力伤害倾向。因此,排查精神病患,建构防治网,发挥“社区康复”效用,很有必要。
着眼于治理末梢的基层,多方联动,主动排查、救济精神病患,而非任其自流,颇具善意;可筛查之时,还层层下发指标,并据此考核,却陷入了“量化窠臼”,太过僵化,也缺乏科学性。
中国疾控中心2009年曾发布数据称,我国重度精神病患人数已超1600万。在此语境下,“1000个人中至少找到2个重型精神病患”,兴许是低于实际比例。而摊派此指标,意图或在于,将排查任务诉诸“数目字”安排,以增强执行力。
可问题是,精神病发病率,统计依据是全国范围内的普查,而精神病患并非“均匀分布”,存在区域差异。不同社区的重性精神病患占比不一样,一刀切式地立指标,未免有失偏颇。可以想见,在硬性指标的压力下,某些社区难免会被“卡死”,不得不“凑人数”,这或助长“被发病”“被重症”的乱象。
对精神病患“逢病必治”,固然重要,但它不该成“没病找病”,而应是在缜密排查的基础上,发现一例治一例。若社区的重性精神病发病率超过2‰,那就算完成了“指标”,也未必没遗漏;而有的社区,确实一个重症精神病患都没,总不能让其做“无米之炊”,“变戏法”变出几个来。
督促社区定期随访或逐户排查,挺好,可迷信“指标”,却忽略了社区的“地情差异”,易让筛查变得教条化、形式化。更何况,对精神病患而言,量化指标下的治疗,未必就奏效。他们更需要的,是针对具体病情的公共服务供给,是对症的救助治疗。
精神病指标摊派,委实不合理,它指向的,是“泛指标化”的误区。在当下,“泛指标化”已蔚然成风,从善款募捐到行政收费等,指标摊派现象很是严重。为理清政府与社区的职责权限,河北省民政厅还曾规定,基层政府不得向社区硬性摊派任务。
说到底,精神病患筛查,要的是“无遗漏防治”,而非人数“多多益善”。“有病推定”下的指标摊派,抖露了“泛指标化”之弊,也难免激起一摊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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