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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铭生:闲置房“充公”的强盗逻辑
//www.workercn.cn2013-10-23来源: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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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目前房价高涨不下的一个核心对策是16字方针: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在近日举行的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如此认为。“处罚空房”,即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华商报》10月22日)

    外国的法规政策浩瀚如海,我们一一照搬,恐怕早“国将不国”了。就如继承权,外国可以将房产等动产、不动产继承给猫狗和乌龟,甚至连四脚的动物都能当选“市长”,我们是否也要效仿?

    想问陈参事:“你家有人民币存款吗?假如您的存款闲置N年,政府要充公,你有意见否?”估计你会暴跳如雷,气急败坏地搬出人权和宪法予以回驳——你闲置的存款不能“充公”,为何要建议“充公”别人闲置的房子?

    或许您说,存款与闲房性质不同,不能相提并论。房子以居住功能为主,且过多的闲置房导致房源“稀缺”而助推房价。但我要说,有钱的人存款过多,抑制了市场消费,“充公”富人的闲置钱给穷人,显然吻合“处罚空房”的逻辑——当然!这样的逻辑很荒诞,属于强盗逻辑。房子闲置7年“充公”是违宪的,赤裸裸地侵犯公民财产权。

    学习外国的东西,关键看你学什么。德国人的平均月收入在2400欧元到3000欧元之间,而房价是每平方米1000欧元到1500欧元之间,一个月的工资能买两三平方米房子。德国房价十多年不涨,还在于遏制房产商暴利,房产商赚取暴利要坐牢。另外,德国的经济支柱是工业、服务业和旅游业,但在我国,房地产业却是某些地方拉动GDP的不二法宝……对这些,各路“专家们”为何罔顾?

    当然,环顾世界,其他国家抑制房价的先进经验可借鉴的不少,如新加坡、日本、法国等国,都是靠大力发展公租房来抑制房价。对此,我们为啥不学习借鉴?

    我国“10年调控房价涨10倍”,有两个原因不可小觑:一是抑制房价与地方政府利益有冲突,地方长期习惯“假打”;二是,调控政策指向严重“脱靶”,矛头指向多是约束购房者,很少涉及地产商暴利,几乎不触及地方政府利益。如此舍本逐末,甚至千方百计觊觎公民财产,与民争利,抑制房价怎能不是一个“传说”?

    如何抑制房价,多年来,一些官员、学者可谓“语不惊人死不休”,奇谈怪论频出,让天下人耻笑!房子闲置N年就给流浪汉或“充公”——如此强盗逻辑,除了贻笑大方外,也再次搅浑了楼市调控这潭原本不大清澈的水!(作者为山东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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