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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承德发生耐人寻味的一幕:一小女孩给老太太让座,结果车辆急刹,老人不慎摔倒。小女孩连忙去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可是老太太死活都不起身,说:“你不给我让座,我就不可能摔倒!现在我摔坏了,你得负责。”并要求小女孩赔偿医疗费用。禁不住老人的一再“索赔”,女孩家长赔了200元钱才得以息事宁人。(12月12日《现代快报》)
对年老体弱者的天然同情再加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朴素情怀,使得一般人在与老人交往时,都对老人格外宽容,即使老人有些过失,多数人也不会计较,这体现的正是一种大度和美德。不过,若是面对某些老人刻意为之的恶行仍然不加计较,所体现的就不是宽容而是纵容了。遗憾的是,面对无理却“索赔”的老太太,女孩的家长竟然选择了赔偿。这种做法,既是对女孩爱心的践踏,也是对世道人心的伤害。
看看吧,那个老太太,明明因为急刹车而摔倒,可她不去找公交司机理论,却怪罪给她让座的小女孩,并一再纠缠女孩家长“索赔”。这种做法已不是普通的占人便宜,而是涉嫌敲诈勒索了。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为何家长不果断报警,而纵容其恶?
只有报警,让警方秉公办事,查清是非,对老太太予以必要的教育甚至处罚,才是对女孩善心的呵护,才是对社会公正的坚守。一件坏事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一百件好事也弥补不了的。“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种“恩将仇报”的行为虽是小概率事件,但让其得逞,对社会良知的杀伤力很大。
这些年来,有关“老人讹人”的事件层出不穷,以致整个社会都在反问,到底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面对讹人的老人,当事者应坚决抗争,使其得到法律惩治。毕竟只有惩恶,才能真正扬善。若是一味地息事宁人花钱消灾,就会让宽容变成纵容,从而伤害整个社会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