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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样的判决结果并未出乎我们的意料,恰如判决书所言,“林森浩因琐事而采取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尽管一审判决捍卫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但我们却感受不到一丝一毫的轻松和欣慰,法律可以严惩犯罪,但能否拯救漠视生命、麻木扭曲的心灵?
此时此刻,每个善良的人都会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本能情怀。一个年轻的生命死在室友之手,另一个年轻的生命走向不归路,这是个人的生命悲剧,也是家庭的悲剧、教育的悲剧、社会及国家的悲剧。
更让人唏嘘的是,面对判决结果,被害人的父亲表示“很欣慰,儿子可以瞑目了”,而被告人的父亲则激动地大叫“一定会上诉”。也许,这是人的本能反应,谈不上对与错,但我们必须从“杀人偿命”这一简单思维中走出来,深刻反思这起骇人听闻的投毒案。
其实,真正震惊世人的不是剧毒物质,而是有毒的心灵。仅仅因生活琐事,林森浩就用令人发指的方式毁灭室友的生命,还自称“愚人节的玩笑”,其心灵之扭曲麻木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更要命的是,这不是个案,1994年清华大学、1997年北京大学、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都发生了铊盐投毒案,最近是今年1月14日广西某艺术院校两女生饮水中毒,室友涉嫌投毒被捕,投毒原因仅仅是“曾被嘲笑”。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曾称“朱令案”未破给了他侥幸心理,那么广西投毒案是否受了复旦投毒案的影响?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多发的校园投毒案无情地拷问着我们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我们从小到大的教育都在强调如何超过别人,而没有教给学生如何在团队协作中生存,家长、学校都太看重成绩了,而忽视了心理教育、生活教育、人文教育,大学生的情商贫乏得可怜,甚至无法与他人相处,容易情绪化、极端化、暴力化。教训不能说不深刻,代价不能说不惨重,如何弥补心理教育、情商教育等方面的历史欠账成了当务之急。
心灵的疾病必须“心治”,投毒者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心灵的救赎依旧任重道远。调查显示,人际交往、学习压力、就业压力、情感困境是大学生最突出的四大“心病”。大学生有“心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都熟视无睹、视而不见,最可怕的是明明认识到了问题并形成了共识,却迟迟拿不出行动。
行动比共识更重要,生命耽搁不起,我们迫切需要把惨痛的教训化作日常一点一滴的行动,用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和爱心去温暖那一颗颗扭曲麻木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