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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9点,温州苍南县灵溪镇发生一起城管与群众的冲突事件在网络上炸开了锅。城管执法时将一名拍照的群众打倒,随后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冲突过程中5名城管工作人员被打伤,其中两人休克、伤情危重。
必须强调,法治的社会,行为的矫正终究是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的。无论是城管之于违规的商户,还是公众之于当街伤人的城管执法者。从此意义而言,群体聚集围堵、殴打执法者,显然有悖法治精神。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江湖戾气,应是法治社会的禁忌。城管粗暴无理,群起攻之,民众以其所反对的暴力去驱逐暴力,是价值观的失守和文明的自戕。如此,平静的街头很容易沦陷为野蛮的丛林。
——时言平
一则谣言就如此轻易地完成对社会情绪的动员,最后引发大面积的围观与暴力,轻信的背后对应的恰是某种执法公信的缺失;市民从“围观改变中国”到暴力参与,则昭示,某种社会情绪的积累,在某些执法乱象的示范之下,正进入新的临界点,必须找到制度性的出口。如此社会事件的出现,没有任何赢家可言,它只是再次警示某些社会底线与共识的破裂,已经到了必须加以修复的地步。
——朱昌俊
这个事件理应引起我们的警醒,权力行使不当就可能侵犯到群众利益,再小的执法活动也都是关乎人命的大事,再日常的执法也将蕴藏着无数危机。这就更需要执法者慎用手中的权力,正视群众的权利,力求每一个执法举措都处于无瑕疵状态。在遇见冲突和意外时,更应积极回应,将冲突在第一时间用最小的社会代价解决。如果任凭冲突自行发展,无异于给整个社会安放了一个定时炸弹。
——舒锐
查处打人的城管和围殴城管的群众,固然十分必要,但深刻反思城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当前,城管权力过于集中,而相关的约束机制、培训机制、规范机制没有跟上,导致权力滥用恶果频发。因此,地方政府必须对现行城管体制加以改革和完善,清理整顿执法队伍,实现执法规范化、程序化;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公开处罚标准,严格规范自由裁量行为,杜绝执法畸轻畸重,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