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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交通肇事人员应该严加管理
//www.workercn.cn2014-05-05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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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日晚上,在浙江杭州龙井路西向东下山方向,有一辆白色宝马125轿车翻在了路边,该车驾驶者为5年前轰动一时的杭州“5·7飙车案”主角胡斌。目前,该起事故交警已按照简易程序处理。5年前,胡斌驾驶一辆三菱EVO轿车,在杭州市区飙车时,将正在过马路的大学生谭卓撞死,胡斌最后也以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吊销驾照。警方表示,吊销驾照两年后可以按照程序重新申领驾照(5月4日《青年时报》)。

  胡斌案件在当年轰动全国,其在市区繁华地段飙车的速度是70码,而且这种无法无天的行为造成了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对于这种有可能危害社会的人员,我们在再次颁发驾照的时候是不是需要谨慎些呢?

  按照法律规定,胡斌在出狱后再次拿到驾照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按照规定吊销驾照两年后,可以重新申领。问题可怕就可怕在这里。胡斌的再次申领驾照是合法的,可是合法的驾照依然成了飙车的绿灯,这次他是为了体验弯道超越的感受再次飙车的。对于这些有前科的人,驾照申领关口咋依然松松垮垮?

  飙车是一种不尊重生命的违法行为,这不尊重的不仅仅是自己的生命还有别人的生命。如果飙车只是带给当事人危害的话,我们自然无话可说。问题在于这种行为危害的是别人的生命安全。在这种情况之下,相关部门的查处就应该是更加严厉的,因为这危害了公共安全,侵害了民众的权益。

  就这起事件而言,我们还需要认认真真地关注一个话题:对于交通肇事人员的再次申领驾照的门槛是不是该提高了。按照目前的规定,在吊销驾照两年后就可以重新申领驾照,这样的规定也需要分出不同的情况,看看吊销驾照的原因是什么?对于仅仅是小打小闹的违规行为,我们自然可以将申领驾照的门槛放宽些。但是,对于在路面上发生了重大车祸,而且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人员来说,我们的驾照申领的环节就要多些约束。

  具体来说,相关部门需要对触犯了交通肇事罪的人员严加管理,可以对这些人员实行阶梯式惩罚。发生车祸仅仅造成车辆损失的是一个等级,造成人员身体伤害的是一个等级,造成人员死亡的是一个等级。依据这个等级来确定再次申领驾照的时间限制,比如可以将申领驾照的时间依次规定为4年、6年、8年。只有门槛高了,这些人才会在路上多些对生命的尊重。而对于类似于胡斌这样的人员,也还要区别对待,因为他的行为是故意为之,明明知道飙车的危害,还故意飙车就是不尊重别人的生命,对于这种人就应该实施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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