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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崇尚信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是商鞅立木树信,还是曾子为信杀猪,这些流传千古的故事,无不体现了华夏文明对“诚信”的推崇。然而,当我们的经济登上了快速发展的列车之后,价值观日益多元化,社会上的诚信观念却越来越稀缺,失信现象时有发生。商品伪劣、学术造假、商业欺诈、肇事逃逸、老人摔倒没人敢扶……这些现象屡屡发生,根本原因是失信的违约成本太低。当前我国信用信息分散于各个部门与机构,且不透明,一个人或企业在某方面存在失信行为,常常只有少数几个当事人才知道,难以受到足够的惩戒。个人和组织在进行担保、交易等活动时,往往背景、名气成了“通行证”,对于信用情况却无从查起。这样,一些缺乏诚信意识的“老赖”就有了侥幸心理,进而导致其他公众诚信观念趋于淡薄。
当道德良心无法约束一些人的行为时,就必须用制度来制约。即将建立的国家信用体系就是这样一个制度,它是“集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在此平台上,信用查询、公示和奖惩机制将实现联动”。相信有了这个平台,当前信用信息种类多、发布广、整合难、处理繁的局面将会得到有效化解,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驶上快车道。从此,失信行为将无所遁形,诚信缺失者会大大增加失信成本。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有了这样一个信用体系,政府、组织和个人都必将更爱惜自己的羽毛。当以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之后,每个人就拥有了一个唯一的信用账号,个人和组织的信用档案无疑将成为“第二身份证”和“社会通行证”。一个在信用记录上有污点的人或组织,要想再进行消费、借贷、担保、交际等活动,都会很困难。这就促使每个人都注重自己的信用记录,让追求诚信成为社会风尚;促使企业在商业活动中更讲诚信,不违约不欺诈,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促使政府部门更力求公信,政绩不敢“掺水”,政令不再朝令夕改。
在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人们评价一个人,可能以财富、背景、名气等外在因素作为标准。而随着国家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良好的信用才是公民在社会活动中的通行证,守信者将广受尊重,失信者会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