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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网友“广西草民”在国内某知名论坛发帖称,今年春节,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县委书记黄永跃拍板决定,给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了100多万元补贴。该网友称,其为永福县一公务员,因对当地顶风发放补贴一事不满,遂在网络上将该事公开。(5月6日《北京青年报》)
如果不是永福县那位同样享受“既得利益”的县领导爆料,或许一切故事都将淹没在庸常的政治叙事之中。曝光人到底是谁?其动机仅仅是因为看不惯黄永跃在“反四风”大势下的逆流而上吗?如此和县里一把手叫板,目的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义感吗?春节补贴发放至今已有三四个月之久,为何时至今日才曝光,这期间曝光者经历了怎样的思想斗争?如果没有永福官场的内讧,这起事件会被正常的监督机制发现吗?或许,这些才是最大的看点。
事实上,靠内讧曝光的乱发津补贴事件还有很多。比如,2012年8月,重庆合川草街街道龙潭村森林火灾被扑灭后,街道办召开“森林火灾庆功大会”,要求干部和工作人员以车船票餐票、差旅票的名义,每人报销发放4000元等费用,共违规发放补贴12万元,而这起事件得以公诸世人,也是源于内部人员的举报。
无论是正义使然,抑或是酸葡萄心理,对纳税人而言,敢于曝光自己领导违规之举的行为无疑值得竖大拇指,不过,总是依靠内部知情人爆料,显然不能根治津补贴的种种乱象。毋庸讳言,“内讧”曝光不能称之为正常的监督渠道,这种建立在“偶然”、“个案”的基础上,类似于“小偷反腐”的监督机制,维系在个体的道德自觉上,对于乱发津补贴行为难有真正的遏制力。
事实上,公务员该发多少工资奖金和津贴,公务员法规定得清清楚楚;公共财政资金怎么管怎么用,《预算法》也写得明明白白;去年8月1日起实施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也对处罚办法规定得严严实实。然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永福县的公共财政资金,就如同黄永跃的个人账户,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全然没有监督和约束。
4月21日,备受关注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被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修正草案最大的亮点就是推动“管理法”转向“控权法”,“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等精神被融入其中,这显然值得期待。说到底,要让黄永跃们不敢对公共财政资金打鬼主意、胡乱伸手,不单要靠内部监督机制的发力,更需要权力公开、信息透明,真正让公众对政府花钱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