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9月15日,记者获悉,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已于15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9月16日《新京报》)
在毕业生入职,公民贷款、买房等众多事情上,“婚姻证明”都是不可或缺的。对于这样的证明,很多人都觉得没有必要,也觉得很麻烦,因为这凭空增加了一道不必要的程序,影响了办事进程、降低了办事效率,公众对此诟病颇多,甚至将其列入了“奇葩证明”的行业。
在这样的现实境况下、在民众的呼吁下,民政部近日表示,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今后将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般做法,是顺应民意的积极作为,值得肯定。这意味着,向“奇葩证明”宣战,在公安部率先作为之后,民政部也加入到这支队伍当中,这背后所传达的积极正面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这样将程序简化、化繁为简的制度规定,也是简政放权应有的红利。
不过,疑问也来了:民政部门表示不开具婚姻证明,那么其他部门或机构需要怎么办?民政部表示,将做好必要的对接工作。但问题是,取消开具证明容易,做好对接工作却不容易。毕竟,对接工作所要接触到的部门与机构是很多的,那这就是一项比较艰巨的任务,什么时候能真正落实到位,仍然不好说。这就是说,在民政部不开具婚姻证明到民政部做好对接工作,仍然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一些公民还是需要开具婚姻证明的,那咋办?
对于这个现实问题,显然需要一个配套的方案。不然,这般简政放权带给公众的,不是便利,而是折腾。对政府部门办事、简政放权而言,要大快人心的轰动,也要有润物细无声的务实。不能因为“奇葩证明”不得人心就急着表现,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立马取消,而不考虑民众办事的便利与否。这样的作为,看起来更像是一种敷衍舆论的做派,真正为民考虑的话,就应该做得更加细致,毕竟,“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因而,不办婚姻登记证明应先做好衔接工作。比如婚姻登记情况在全国职能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当前全国联网工作还在试点之中,实现信息共享尚需时日,既然不开具婚姻证明要照进现实,那全国联网就应加速进程;再比如,与其他职能部门或相关机构之间做好衔接工作,让其将婚姻证明这一事项取消……简而言之,只有先做好必要的对接工作再“不开具婚姻证明”,才有最大的正义可言。(龙敏飞)
南方日报:慈善立法应培植民间慈善 2009-11-03 |
南方日报:慈善立法应培植民间慈善 2009-11-03 |
浩 瀚:取消街道办,让基层更民主 2011-09-06 |
冯海宁:医保互认距离社保公平还有距离 2012-06-29 |
广州日报:救助流动人口得“全国一盘棋” 2014-10-29 |
郭文婧:离婚率上升中的当事人与旁观者 2015-07-24 |
苑广阔:“正常人证明”未必不正常 2015-08-05 |
张友江:谨防社区减负“欲减还增” 2015-08-13 |
邓海建:不联网共享,个人信息就只能靠“奇... 2015-08-25 |
龙敏飞:不开具婚姻证明应先做好对接工作 2015-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