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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扰邻该纳入征信吗
//www.workercn.cn2015-11-02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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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宠物扰邻”是申城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社会舆论较为关注的不文明行为之一。日前,上海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等联合召开“宠物不扰邻,生活共安宁”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上透露,上海市考虑通过电子监控等平台,对养宠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待条件成熟,“宠物扰邻”行为还将被纳入公共征信系统。(11月1日《新闻晨报》)

  三言两语

  公共征信系统,并不是对所有养宠物的人都有约束作用的。

  ——叶各冷

  错,应纳入行政处罚条例。

  ——黄勇

  当道德无法规范人们的行为时,法律(公权力)的介入将是不可避免的。

  ——范一阳

  但愿这次能够真正落实,贯彻执行,不是雷声大雨点小。

  ——王可可

  走路上,哪哪都是狗屎,实在无语,不是狗狗的错,是主人太没公德!

  ——伍好

  赞成

  创新管理找准“七寸”

  “宠物扰邻”表面上看是宠物侵扰了邻居的生活空间,事实上是宠物主人的不文明养宠行为伤害了邻里之间的和睦。养宠不是宠物主人的“原罪”,但不文明养宠行为是宠物主人社会道德缺乏与文明礼仪缺失的确实表现。因此,上海市拟将“宠物扰邻”纳入公共征信系统,从宠物主人的道德诚信体系评价角度,去限制约束不文明养宠行为,应当说是合乎情理的创新管理方向。

  一反以往养宠管理措施“只顾低头看狗,忘记抬头看手”的短视,首次将宠物主人的个人道德诚信评价与文明养宠行为联系在一起,无疑是具有开创性的举措。如若此项措施得以付诸实施,不文明养宠付出的代价可能不再只是批评教育或通报罚款了事,而是会损害个人的公共征信评价,那真可谓是“事关重大”了。当每一位宠物主人都不得不因此重新考量文明养宠的价值和意义时,将“宠物扰邻”纳入公共征信系统的管理初衷,便有望得到较好实现了。

  这样可谓是找准了不文明养宠行为的“七寸”。必将对宠物主人形成极强的道德与法律约束力,推动全社会文明养宠目标的实现。

  侯坤

  延伸

  遗弃同样需严惩

  除了恶犬伤人等极端事件外,不牵狗绳、不清理狗便溺、狗叫扰民等不文明养宠行为对周边居民也会造成不小的烦恼。如果某一小区里“宠物扰邻”者较多,甚至会影响到小区的房价。这样的邻居,自然不会受人欢迎,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宠物扰邻”行为纳入公共征信系统后,有这一恶习者买房贷款要付高息甚至贷不到款、租不到房,求职也会受到影响,“宠物扰邻”行为的风险与成本高了,才能有效震慑有这一劣迹者,让其改弦更张,文明养宠。

  当然,光是纳入公共征信系统还不足以全面遏制“宠物扰邻”行为。很多有“宠物扰邻”行为的人或许无贷款、求职的需要,即使信用评价再低,也不会在乎。如果不辅以其他的处罚手段,还是不能让其改变恶习。所以,建立宠物“户口”档案,规范养宠证件办理和卫生防疫工作,无疑是重中之重。像在德国,宠物狗都要登记DNA,即使没人看到你的狗随地便溺,养狗者也难逃法律制裁。这也是发达国家国民少有“宠物扰邻”行为的原因。不是他们的道德和个人修养真的够好,只是违法成本太高,逃避处罚的机会更是为零,根本不敢违法而已。

  由于很多人养宠物都是随心所欲,厌倦了或是宠物生病了不愿意花钱找兽医,就往外一扔,再觅新宠,导致流浪猫狗问题特别严重。现在频频伤人的野狗中有不少就是以前被人遗弃的宠物狗。可以说,遗弃宠物导致的问题远比“宠物扰邻”更为严重,有必要同样加以严惩,一并纳入公共征信系统。养猫狗必须办证,给猫狗都建立宠物“户口”档案,同时重罚无证养猫狗者,才能防止随意遗弃宠物现象的发生。否则,即使被遗弃的宠物闯了大祸,也不知道是谁扔的,怎么处罚?至于“宠物扰邻”,同样会因宠物主人没办证而面临处罚难。只要把宠物往外一扔,谁能证明是他们养的宠物在扰民?

  杨国栋

  反对一

  征信不是万能解药

  上海市政府部门对“宠物扰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也印证了“宠物扰邻”的现象比较普遍,“宠物扰邻”纠纷越来越多,有时问题还比较严重,居民意见比较大,政府部门希望通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集中解决“宠物扰邻”的问题,从而产生震慑力,压制“宠物扰邻”问题,无可厚非。

  那么,把“宠物扰邻”纳入公共征信系统是否妥当呢?乍一听起来,似乎觉得是个不错的主意,但仔细推敲起来,其实有不少问题,同时,纵然全面认真推行起来,也不一定真能解决“宠物扰邻”的问题。

  养宠物以及“宠物扰邻”是一种相邻关系问题,与诚信问题不沾边,以征信系统来管理和约束宠物主人,“出招”的方式方法压根儿不对。对待“宠物扰邻”的问题,有两条“正道”可走,一是建立社区治理规则,以社区管理约束宠物主人,进而管好“宠物扰邻”问题;二是对屡教不改的“宠物扰邻”问题,可依据相邻关系法律给予适当惩罚,以儆效尤。

  必须看到的是,养宠物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宠物扰邻”也可能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问题。所以,如果把所有“宠物扰邻”的问题都纳入征信系统,那么工作量恐怕比较大,打击的对象也可能比较多。同时,由于“宠物扰邻”具有反复性,在短期里有的宠物主人可能重复“上榜”,有的宠物主人可能破罐破摔,征信系统对宠物主人的惩罚性效果也会打折扣。

  再说,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希望图简单省事,把征信系统当成“万能解药”到处使用,把“阿猫阿狗”的事也纳入征信系统,无疑是患上了“征信依赖症”,不仅导致征信系统太沉重了,也使征信制度本身变庸俗了。

  王捷

  反对二

  是否纳入应有规范

  如今养宠物的家庭不少,“宠物扰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然而上海拟将其纳入公共征信系统即个人信用系统,却值得商榷——事实上,上海此举恰也再次反映出一个现象:公共征信正在“万金油化”,个人信用变成了一个什么都要装的“筐”。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用信用来“管”人,通过信用惩戒,提高其失信成本,从而激励每个社会成员遵守信用,在当今中国尤具现实意义。然而什么应该纳入征信范围,什么不应该纳入,应有制度严格规范,不能是拍脑袋的即兴之作,不能是七腔八调的“地方戏”。

  从现实看,个人信用在很多地方延伸到了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比如将公交逃票、出租车绕路、借书逾期、楼上抛物,甚至不执行垃圾分类、宠物扰邻等都纳入信用平台。这些行为确须约束,但可以依靠其他的方式制止、惩戒。法律上有故意与非故意之分,不管大事小情动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打入另类,显然扩大化,是冤假错案,貌似管理创新,其实是懒政。

  对某件事是否需要纳入个人信用,不能以纳入总比不纳入好为尺度;是否合法合理合情可操作,才是前提。个人信用变成“筐”,什么都要装,结果是依据什么来惩罚都于法无据,留下剪不断、理还乱的后遗症。而一旦信用记录被“万金油化”,其本身也会失去公信力,没有公信力的信用记录就不会再有威慑力。 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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