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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财经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统筹考虑代表所提意见,适时提出修法建议。(11月19日法制网)
个税改革需按下“快进键”。个税改革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且位居深化改革之列。平心而论,个税品质在改革中且行且珍惜。2011年9月1日,修改后的个税法实施,是一次个税品质的提升。但是,“月饼税”被个税“啃掉一口”,月饼成为加税的“砝码”;接近年终,年终奖的“一元纠结”依旧,暴露出个税“一元化”的痼疾依然存在;大病医疗保险金须缴个税,看来个税及其品质也潜伏着“毛病”……
从已获悉的信息来看,个税改革将步入“薪征程”,不再是上一轮改革的“Ctrl+C”与“Ctrl+V”,这更令人期待。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个税改革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以体现税收公平。个税及个税品质在不断进行着“量的积累”,而此番的个税改革有实现“质的飞跃”的预期、责任与使命。
“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思路,正是突破分类税制的“一元化”,向“多元化”的方向迈进。“多元化”改革尤需“多方面”兼听。有关人士建议,建立个税自动调整法律机制,建立刚性和弹性兼具的个税法律机制,让个税起征点能够随着时代和人们收入的变化“自动调整”;有人认为,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个税最合理,不但考虑到了公民个人的利益,更考虑到了公民家庭的整体福利;还有人提议,建立人性化机制……改革的“源动力”更在于民意民智参与改革、参与决策的“质变”。
个税改革再出发,既需要专家的“精英大脑”,又需要平民的“草根智慧”,双方的意愿互通、取长补短、相互启发,才能形成最大的社会共识。个税改革贵在提升“个税品质”。个税品质主要集中于,让个税承担起“劫富济贫”与“藏富于民”的双重功能。有不少国家的个税是富人扛大头。如新加坡,占人口总数20%的富人就贡献了全国93%的个人所得税。而我们一定程度上是“工薪税”。改变个税的“命运”,优化个税的品质,个税改革必须在“薪征程”上开足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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