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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事城管登门道歉后,“厅官三亚游泳被收走衣服裸奔”事件又起风波。12日起,一篇网帖用多段监控视频证明,毕国昌当天并非如其自述“虚弱地走到市政府”,而是打车前往,过程中还回过一趟家,照片也系摆拍。于是,一些网友对“厅官”的诚实产生怀疑,对事件性质也出现了不同看法。
但是,无论毕国昌维权时是否有所隐瞒、有些夸大,都改变不了城管不当执法的事实。即使如帖子所云,毕国昌道德存在瑕疵,难道就能由此反证城管部门完美无缺、清白无辜?
我们常说“苛责公权,宽容私权”,是因为对于前者法无授权不可为,而对于后者法无禁止即可为。公权与私权发生矛盾冲突时,掌握公权力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更有能力也更容易侵害他人,而个人则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对于公权,可以多多质疑,但对于私权必须有限度地宽容。
当然,任何人维权都要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尽量避免造成负面效应。毕国昌的言行肯定欠妥,但个人与执法部门之间、私德有亏与公权滥用之间、有所隐瞒与不当执法之间,更该关注哪个?苛责哪个?答案显然不言而喻。何况有太多过往案例表明,一个公民通过正常方式、途径维权,其声音很大可能被淹没,被无视,非要闹出大动静来才能看到一线曙光,所以毕国昌的想法并不难理解。我们不聚焦矛盾本身,不反思维权渠道不畅、相关制度与程序缺失,反而去追究维权人的具体手段,实在是陷入旁枝末节,有害无益。
另一个必须追究的问题是,帖子中曝光的监控视频从何而来?虽然涉事政府部门称搞不清楚,但发帖的公众号“三贱客”此前就以当事城管的口吻,发布了一篇“小城管惹不起大厅官”的文章,公众完全有理由怀疑执法部门或个别执法人员牵扯其中。或是公权滥用,或是公权私用,其行为实质均是错上加错,进一步凸显了“苛责公权”的必要性。对于监控视频的来源,当地官方必须要给公众一个明确交代。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的战略决策,实现从“管理”国家到“治理”国家的重大转型。所谓管理,即以政府行政手段为主;所谓治理,则需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文化、习俗等诸多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地方政府如何合理行使公权、有效保护私权,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厅官裸奔”事件就是一起公权与私权冲突的典型范例,这样的故事可以发生在三亚,也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城市,其中的教训与启迪,值得所有的城市管理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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