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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清醒地意识到,大并不代表强。习近平在考察腾讯公司时指出,“我们在自主创新方面还相对落后,区域和城乡差距比较明显,特别是人均带宽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国内互联网发展瓶颈仍然较为突出。”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他提出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实现“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具体要求。
网络强国,不仅是技术的提升,更是治理方式的转变,要让依法治理成为网络空间的常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治理互联网是各国政府共同的选择。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只有相对的自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由的前提是不损害他人的自由。治理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治理,建立秩序,网络空间里才能拥有真正的自由。中国互联网治理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就在于此。
中国的网络治理正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行进。习近平明确指出,“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今年7月1日,《国家安全法》正式颁布,加强了对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审查和监管。同时,《网络安全法》和《反恐法》草案也正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进入了立法程序。
中国政府加大了网上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特别是集中整治网络谣言、打击网络犯罪、打击网络色情、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努力让网络空间逐步清朗起来,对网络乱象的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掌门人法迪·切哈德先生将之称为“中国治网模式”,明确指出“中国正在逐渐发挥全球互联网治理讨论中的领导作用。”
三、担当: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倡导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互联网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迅速滋长了各种犯罪行为。网络暴力、黑客攻击严重威胁着各国的网络安全。在人们共享网络繁荣的同时,需要共同建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中国是受网络攻击最严重的国家。世界著名安全软件公司赛门铁克发布的最新《网络安全调查报告》指出,在新兴市场中,中国是遭受网络犯罪攻击最严重的一个国家。在2014年,大约2.4亿的中国消费者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经济损失高达7086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人损失2900元,损失触目惊心。
除了这些有技术能力的犯罪分子,有行动能力的国家也在网络空间里自行其是。“斯诺登事件”揭破了美国对各个国家领导人的监控事实。这让各国警醒,网络能力强大的国家,可以如此肆无忌惮威胁其他国家的安全。此后,国家回归网络,各国纷纷出台相关法规,维护网络空间的国家主权。
互联网把世界变成了平的,网络空间成为人类共同的新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不同层面的行为主体都需要建立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需要建立新的治理体系。而新的行为规范和治理体系,必然与互联网本身的特性紧密相关。必须相互尊重信息主权,平等协商合作,不能像过去的技术革命一样,把国际社会变成强国独霸的舞台。
人类应当抓住这次技术革命的机会,构建新的国际关系和行为准则。正如习近平在给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词中所倡导的那样,“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这不仅将推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形成,也将从网络走向现实,为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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