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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经调查核实,2015年5月2日(周六)晚值班期间,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雷荣辉安排一名“失足女青年”与在押犯人何玉玲会面,在看守所的食堂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案发后,雷荣辉于2015年8月被免去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并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1月2日澎湃新闻网)
“穿过铁窗去卖淫”,颇有些天方夜谭的意味,不过,这事在江西某看守所却真实的发生了,在监狱厨房内用米袋铺就的地上,在押犯与卖淫女足足进行了“约20分钟”的性交易。而比这画面更让人吃惊的,是事发后当地的“淡化”处理:当事副所长违纪,卖淫女行拘,牵线人罚款,仅此而已。若非近日一份“内部材料”得以曝光,此事或许早就随着“内部处理”而烟消云散了。
据记者实地调查,此事之所以被低调,被淡化,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定性”有关,譬如,看守所所长认为,当事副所长“人比较淳朴,这可能导致他轻信了别人,”其本人亦是信誓旦旦,“如果知道她是卖淫人员,当时砍了我的头我也不会同意,”当地警方调查组认定此事为“违纪”的结论,看上去也在支撑这种说法。而所有的说法似想证明,这是一起因疏忽所致的“偶然”之事。
但“偶然”一说的破绽实在太多,任哪一点都非疏忽所能解释:一个从未探过监的卖淫女,只因熟人引荐,便被身为一级警督的副所长认定为在押犯女友,其后又被引导到既非会见室、更非监区的犯人厨房,让其二人在没有任何管控、且不属正常会见时间的夜晚“鬼混”20分钟,仅仅归咎于疏忽,很难让人信服。何况,事发当晚,这位被称之为“淳朴”的副所长,尚收受了那位“熟人”所送的一条软包“中华”烟。如果这种作派还可称之为疏忽,起码也是一种类似故意的“疏忽”了。
其实,要证实此次“狱内嫖娼”纯属偶然还是蓄意而为,现场的3个“镜头”有助揭开真相:其一,副所长是在办公室接到那位“熟人”带卖淫女上门的电话;其二,就在看守所门口,副所长习惯性地接过了其送上的一条软包“中华”烟;其三,时值一位当班干警出门,其又拿出一条送之,也是毫不推辞地领受。可以看出,这位“狱内嫖娼”的“介绍人”与看守所某些干警确实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
显然,正是凭借这种非正常的“铁哥们”关系,这一幕罕见的“狱内嫖娼”闹剧才能得以上演。因此,再要不管不顾的把此事界定为“疏忽所致的偶然”事件,就不仅仅是让人“脸红”的问题了。而且,似还有必要深究下去:此事背后,还有没有其他的幕后交易?除开此位,当事干警还有没有其他类似“熟人”?类似“狱内嫖娼”这样的权钱交易、徇私舞弊之事还有几多?敢在大门口收受财物且“脸不红心不跳”的人,要说一贯“淳朴”,不知能有几人相信?
当然,上述破绽能否坐实,有待最终结论。若不幸言中,则该案因权钱交易进而徇私枉法的事实,将铁定与“偶然性”不搭界,而成为一种必然出现的后果了。也就是说,腐败不除,即便不似“狱内嫖娼”这般猖狂,冒出其他违法违规违纪之事,也是常有的事。联想到事发当晚,这位当值副所长公然在办公室悠哉悠哉看电视,另一位当值干警竟驱车外出。这样的值班状态,又是如此的工作作风,你说,发生“狱内嫖娼”这样的事,是偶然还是必然?
文/徐甫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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