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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鄱阳县凰岗镇辖内有一座危桥,村民称会随时坍塌。4月21日,记者向该县水利局联系并反映情况时,遭多部门推诿,其中一名负责建设管理的股长竟称没有公车没办法下乡。报道刊发后,当地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2日清晨,水利局长带领专家赶赴现场勘察。23日晚,该县纪委经调查,因工作推诿、消极应对的鄱阳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被党内警告处分,鄱阳县水利局建设与管理股股长被行政记过处分,二人均被免职。该局局长负主体责任,受到诫勉谈话(4月23日中国江西网)。
危桥坍塌致人掩埋或落水死亡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令人触目惊心,上述新闻一经传播即引起网友热评,正是出于对出行安全的担忧。资料显示,该桥已有30年历史,破败不堪,多处裂缝,却是当地人出行的主干道。一旦桥梁坍塌,后果不堪设想。
当前,很多地方已将危桥改造纳入民生工程,正在对本地危桥进行普查,并予以登记建库,鄱阳县隶属的上饶市早在2014年就启动了该项工作。作为相关主管部门,水利局本应主动掌握凰岗镇危桥情况,提前做好加固改造预案,岂能长时间对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隐患视而不见?!甚至在坐等群众上报险情后,先是多部门推诿责任,办公室以“不管工程,不方便代传达意见”将“皮球”踢走,而后建设管理股又以一句“不便下乡”打发,在新闻曝光后局长才带专家连夜赶工。显然,正是该局工作人员一连串不负责任的表现才引发了众怒。
网友评论中,这位“无公车不出行”的股长因其“任性”的言辞成为众矢之的。他所说的“不便”是否属实?据笔者搜索,从鄱阳县水利局到凰岗镇政府约60公里。看新闻图片,这座老桥建在乡村,倘若从镇上出发,再有崎岖的山路,交通不便或许属实。“没有公车不便下乡”的说法或许有路况方面的考虑,但这能成为推诿责任的理由吗?
根据国家公车改革相关规定,严格公车配备和管理使用,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另据鄱阳县纪委已经查明,该水利局有公务车4辆,工作用车可随时申请调配使用。既有公车可以申请使用,又有一定额度的交通补贴用来开私家车或打车,下基层有了多种出行方式。
在这种条件下,仍以“没公车”为由拒绝,原因已经呼之欲出:纯粹是工作责任心不够、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推诿、消极应对。调查组查明的实际情况也验证了这一点,该股长根本未从本单位申请用车,只是抓住现在公车改革背景下凡使用公车必申请的程序要求做文章。通过此事可以看到,个别工作人员爱拿没公车说事,不愿下基层察民情,以此作为懒政、不作为的借口,这种作风该好好扭转了。
对基层干部来说,一些频繁的短途公务出行或者到偏远山区开展工作是常态。即使条件艰难,没有公车也绝不可以成为推卸工作的理由。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问题更是刻不容缓。倘若水利局的各位干部当初不是一脸冷漠地拿没公车当挡箭牌,而是积极向群众解释困难,申请一辆公车花两三个小时下乡调研,向群众有个交代,他们也不至于落得既失民心,又被免职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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