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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12月5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要求从严控制特色小镇房地产开发,同时提出项目在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比例基础上,结合所在市县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确定供应时序。
近年来,各地创建特色小镇的热情非常高。去年,三部委决定计划到2020年培育1000个特色小镇。而目前全国计划建设特色小镇的总量已经多达五六千个。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存在着借特色小镇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现象。上述《意见》提出严控特色小镇房地产化很及时很必要。
据悉,在珠三角,某房地产企业借助“科技小镇”概念推动产业地产,获得地方政府大量土地资源支持;在长三角,一家房地产企业打算在大城市周边打造标准化的“农业小镇”:2平方公里农业区配套1平方公里建筑区,计划承载3万人。以这种方式建设的特色小镇实为“假小镇真地产”。
建设特色小镇完全拒绝房地产不太现实,因为无论是小镇居民还是外来游客,在特色小镇都有居住需求。但如果过度房地产化,特色小镇不仅会失去自己的“特色”,变成“地产小镇”,而且很容易拉高小镇地价,影响其他产业发展。唯有严控房地产开发,才能确保特色小镇特色化。
那么,如何严控特色小镇房地产化呢?《意见》主要提出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比例,即从土地供给环节控制房地产过度开发;二是对产业内容、盈利模式和后期运营方案进行重点把关,防止房地产开发混入其他产业。这两方面措施无疑都会发挥制约作用。
不过,上述两方面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弥补和完善,防止一些地方打擦边球和钻漏洞。由于不少房地产项目并不是以住宅地产的名义开发,而是以其他名义开发,所以,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比例有时也难以限制房地产开发。如果只是由小镇方面对产业进行把关,不排除在房地产利益诱惑下,对混入其他产业中的房地产睁只眼闭只眼。
笔者以为,除了“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比例”、“对产业重点把关”外,还应充分公开相关信息。每个建设特色小镇的地方,有必要详细公开规划信息、招商信息、产业信息、运营信息等,以便社会监督。只有充分公开信息,无论是以旅游、文化名义还是以科技、农业名义开发房地产,都难以得逞。
尤其要把好特色小镇评选关。各地建设特色小镇的目的,是为了进入中国特色小镇名单,目前已经公布了两批。据悉,特色小镇的评选程序是,地方政府推荐,省级政府初选,然后是国家有关部委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和现场抽查。只有严把初选、复核关,才能把“地产小镇”挡在门外。
今年5月,住建部在一份通知中指出,对存在以房地产为单一产业,打着特色小镇名义搞圈地开发等问题的建制镇不得推荐。这已经发出了警告,但只是发警告还不够,还必须把好“终评关”。这需要有关部委及相关专家,本着对特色小镇负责任态度,在复核、抽查中不让“地产小镇”蒙混过关。
另外,还要有完善的退出机制。已经进入中国特色小镇名单的特色小镇,显然会继续发展,不排除某些小镇获得特色小镇称号后,转向房地产开发,以便获得更多土地财政收入。为防止特色小镇变味,还需要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即定期明察暗访,凡不符合特色小镇标准的,应踢出名单取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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