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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水军”操纵网络害人害己
王心禾
//www.workercn.cn2018-02-06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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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动手指,发发网帖,就有报酬。简单来说,这是一份“网络水军”的差事。通过在不同QQ群、网站群发消息,完成客户指定的事件炒作、广告推广、网络投票活动等任务后,即可获取相应的收益。在国内从事这样网络兼职的人不在少数。实际上,在“网络水军”的背后早已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据了解,自2017年5月公安部组织开展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以来,已破获“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案件40余起,涉案总金额上亿元,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0余人,查获并关停涉嫌非法炒作的网络账号5000余个,关闭违法违规网站上万个,涉及网上恶意炒作信息数千万条(2月5日《南方都市报》)。

  “网络水军”是少数人操纵一场又一场网络闹剧的工具。钱是推动这个工具转起来的动力。结果是让原本有序的网络环境变得乌烟瘴气。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达到7.51亿(数据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这意味着,过半国民已与网络相连,越来越多的民众工作、生活甚至生存离不开网络,大量的信息获取与交流发生在网络中。如果网民面对的是一个充满着煽动、恶意误导等不实信息的网络环境,直接侵害的就是无辜网民获取真实、可靠、健康信息的权利。

  当然,有组织地在互联网上进行信息发布的,不都是“网络水军”,有正常的信息发布的,也有互动交流的,区别在于是不是不顾事实真相,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明明没消费,为了钱,夸这贬那,组织人员刷出交易量,误导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殊不知,已经涉嫌违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侮辱、诽谤罪;明明是正常的批评和理性的建议,也被故意地扭曲,瞬间大量跟帖,形成虚假的舆论声势,例如报道中提到的某网站运营人员,利用网站规则漏洞,与“网络水军”里应外合,“过度维护”,实现客户的不当删帖目的,以此获利,扰乱正常的言论秩序,殊不知,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还有的为了打击目标人物或团体,通过雇佣水军,在网上恶意丑化和中伤他人,形成网络暴力,或涉嫌寻衅滋事罪;等等。

  很多充当着“网络水军”的网民,或许不清楚,为了补贴点家用,自己的一次次小跟帖,对他人意味着什么,也一次次怀揣着小侥幸,庆幸着自己的这一笔收入来得毫不费力。殊不知,自己不分青红皂白地“鼓与呼”,不探是非善恶地“推波助澜”,对漩涡中的当事人和所有的网民来说,是一次次灾难。

  2017年6月网络安全法实施,网络法网进一步收紧。此次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收网成果,清晰地告诫每一个还“潜”在“网络水军”里的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不容违法犯罪藏身,不要存任何侥幸心理,为了蝇头小利,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收昧心钱,若继续不收手,迟早有一天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互联网时代,营造健康绿色的网络生态环境,是职能部门和每一个网民、网络经营者共同的责任。每一个身处网络中的人都能感受到网络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变化,人人受益于网络,网络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当水军不会发家致富,而借助网络却可以寻到很多合法商机,只有依法经营,用心努力,网络才会助你生活得既踏实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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