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长沙9岁男童罗某被冯某华殴打致死。据悉,嫌犯冯某华有精神病史,曾于2010年两次入住精神病医院就治,目前冯某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11月10日 澎湃新闻)
精神病人暴力伤人杀人,近些年来并不鲜见。仅在2017年,河南洛宁、山东济南、江苏常熟、贵州镇宁等多地,都发生过精神病人行凶事件。去年5月,湖南常宁精神分裂症患者邓文艳将邻居段某的两个女儿砍死,并抛尸茅厕。今年2月,江西吉州发生砍人案,包括辅警、学生在内有11人受伤,凶手也是一名精神疾病患者。
纵观这一起起凶案命案,其中一个频现的特点是,施暴的精神病患者大多是由家庭来看管,而且这些精神病患者常常并非已经治愈。要知道,民间家庭大多无专业医护人员,无论能力或精力都有极大欠缺。由亲属来承担如此重责,长期看管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不光给公共安全埋下巨大隐患,也常常让他们自身面临伤害。
为什么要把危险留在身边?究其原因,当然有难舍的亲情考虑在其中,但不可忽视的另一方面是,目前在很多地方,精神病人送医治疗的费用,一般仍是由亲属来自行承担。部分家庭难以承受高昂支出,要么不愿将病患送医治疗,要么在经过了一两次的治疗后,便将病患接回家中自行看管。当然,也有些地方提供了免费治疗,但是疗程和名额都存在一定限制。
有律师指出,《精神卫生法》规定,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不过《精神卫生法》未对住院治疗的费用问题提供进一步的解决方案。恐怕也正是因此,我国精神卫生投入不足,甚至处于严重缺乏状态,暴力倾向型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压力,总体上仍被推给了民间家庭。
相对应的数据显示,早在2011年,卫生部官员曾指出,各类精神问题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但我国对精神卫生的投入仅占卫生总投入的1%。另外,据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2018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57998.3亿元,而2018年精神卫生总经费约为34个亿。计算不难发现,精神卫生投入占比仍然微乎其微。
考虑到公民个体力有不逮,加之又严重关涉公共安全,对于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公共财政理当承担更多责任,通过加大精神卫生投入,向他们提供国家免费治疗,彻底解除相关家庭的后顾之忧,为社会拔除一枚枚“定时炸弹”。当务之急,除了各地要有加大投入的主动性之外,也应积极推动《精神卫生法》的修订,借力法律的刚性,倒逼财政责任的履行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