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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以纠正市场失灵、防范政府失灵、弥补系统失灵、修正伦理失范为目标的科技创新政策基本理念,让“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各就其位、互为配合,才能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进程中,理顺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关系,尤为关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塑造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新命题,清晰界定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对政府和市场在驱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做出了明确定位。
当前,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上,政府之手与市场之手仍存在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科技创新政策面临一系列挑战。
在政策理念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未将市场和企业置于资源配置和产业竞争的主体地位,过多地直接介入微观的发展过程。比如习惯于大包大揽、主导产业的发展,过多动用税收、土地优惠等政策刺激企业发展;经常划定重点扶持的行业或企业,使得企业迷信行政权力,过度依赖政府补贴资源和行政规制而生存,忽视了市场才是生命力的来源。
在政策工具方面,直接的行政指令和手段而非市场工具在科技管理中仍然扮演着主角。习惯于以政府直接投资或财政补贴促进产业发展,围绕产量、产值、增长率等内容的计划性指标盛行。这种无视创新规律的急功近利做法,严重制约了科技创新的发展速度与进步活力。
在政策过程方面,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有待加强。不少政策偏向补贴生产端、企业端,偏向大企业、国有企业,惠及中小企业的政策和引导公众的需求端政策却相对较少;行政官员和科研人员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经常处于不对等的地位,行政权威过重影响了政策的制定;而对于公众的重视程度也不够,低估了公众对科技政策的影响。
针对种种不合理现状,首先必须强化以纠正市场失灵、防范政府失灵、弥补系统失灵、修正伦理失范为目标的科技创新政策基本理念,致力于促进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完善公共科技服务,补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广之间的“最后一公里”。也要防范因权力寻租、决策失误、职能膨胀带来的政府失灵,创造良好的经济政策环境、商业模式和投融资渠道。
成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离不开研发阶段政府支持的“推动”,也需要在市场需求端的政策“拉动”。以节能减排产业发展为例,政府可通过增加采购、用户补贴等方式,扩大消费市场,撬动新兴技术发展,也可以有序推进创新环境友好型的法规标准,淘汰落后技术产品,为新兴产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政府职责有限、权力有限、资源有限,很难再以行政手段强制性地纠正科技活动中的市场失灵,而应更多地与市场的、经济的手段相结合,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要素的根本性作用。在重大科技决策制定过程中,更要广泛听取意见,完善决策部门、科技部门、行业协会、群众代表的沟通机制,尊重科学活动的规律和知识分子的智力创造,防范政策过程中的威权意识。
深入探究创新活动过程中的社会行为与运行规律,明确政府在促进科技创新中的角色和定位,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只有使“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各就其位、互为配合,才能真正实现创新驱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