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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9日发布《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通告提出,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用户需求制定资费方案,包括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据悉,该通告将于5月10日起开始执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改革开放“再出发”,行政高层将电信业务资费全面放开,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减少政府审批”而堵死“权钱交易”的坚实一步;接下来,如果有的电信企业只是想到“价格放开等于涨价”而“单靠涨价来变相赚钱”,那就大错特错了。
近些年来,对于咱们普通消费者来说,电信资费真可谓“云遮雾绕”,电信企业的业务资费收取,往往是,说得好听一点儿叫“套餐”,不客气地说,就是千方百计“套取”消费者腰包里的人民币;这种“套取”方式 ,起码有二:一者,“套时间”,电信企业常常说“我们有优惠”,但消费者却得一次性交纳成年累月的费用,中途违约要交违约金,让消费者于一定时期内失去“买卖自由”;二者,“套项目”,消费者消费“此项目”,必须同时消费“彼项目”,办理的电信业务成为一种变相的“商业搭售”,其背后藏有“垄断”的影子;凡此种种,还可以举出不少“套法”来。
任何一个行业,市场竞争,讲究的是“买卖自由”,讲究的是“货真价实”;而作为电信企业,要想多赚钱,“人间正道”还是要在质量与服务上取信于消费者。不可否认,市场上经营者中,既有“耍小聪明者”,也有“诚信者”,有的电信商家跟消费者玩“套”来“套”去的“套路”,将消费者当傻瓜,使消费者“一次上当”“二次吃亏”。那么现在,对不起,有了价格放开,有了“平等竞争”,“货比三家不吃亏”,消费者上当不会“再而三”,消费者认清了电信企业的“套路”,不再跟缺乏诚信的企业打交道,最终吃亏的肯定是“耍小聪明者”。
如果说只有“政府审批”而使价格垄断一路畅通,往往会“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但如今讲“市场决定论”,那将会是“从北京到南京,卖的没有买的精”。诚信是金,童叟无欺,商家敬消费者一尺让电信业务“物美价廉”,消费者定会敬商家一丈而让电信企业“门庭若市”,想清楚了“大智若愚”的道理,相关电信商家就应该自觉地于政府“松绑”之后而立即“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