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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删去现行商业银行法中关于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并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调整为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
这也意味着,取消存贷比的目标终于实现,伴随银行几十年的存贷比,也将从风险控制的法定指标转向一般性控制指标,银行的放贷行为,也不再需要受到存贷比的严密控制,而是可以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地决策。
应当说,取消存贷比,对企业是一个利好,尤其是小微企业,更可能是一次机会。因为,按照银行目前的风险控制和信贷投放机制,小微企业一直是边缘化群体。也就是说,能否得到银行的信贷支持,不仅要看银行的喜恶,也要看存贷比的高低。一般情况下,存贷比低的银行,还能对小微企业有所考虑。存贷比高的银行,就根本不可能考虑小微企业了。更多时候,在银行面临存贷比压力时,首先想到的也是对小微企业下手,压减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
随着存贷比的取消,虽然银行不可能一下子就转向支持小微企业,甚至仍然会把小微企业边缘化。但是,由于没有了存贷比压力,至少银行可以不因为存贷比需要而对小微企业下手、压低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了。只要小微企业不出现明显的经营风险,银行也能够高抬贵手,给小微企业承包一条生路。一旦小微企业挺过了困难期,还能通过市场打拼,逐步向中小企业发展,最终做大做强做优。
需要提醒有关方面的是,在取消了存贷比以后,是否能够围绕这样的转变,出台一些更加有利于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指导政策,鼓励和推动金融企业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向实体经济倾斜,尤其要有针对性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国务院已经作出决定,将建立国家层面的融资担保机构,重点用于为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提供担保,且要求地方也成立相应的担保机构。应当说,这也是给银行提供了一次非常有利的机会,给银行取消存贷比后实现经营转型一次良好的契机。因为,按照银行目前的信贷资金结构,是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失衡的。其中,实体经济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中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是信贷资金结构失衡最为突出的两大问题。如果取消存贷比后,这两个比重得不到改变,问题就会更加严重、矛盾也会更加激烈,信贷资金的利用率也会进一步降低。
别看目前银行的效益不错,中国工商银行还是全球最富的银行。实际上,这种富裕的基础是不扎实的。随着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加快、汇率改革力度的加大以及国际金融交往的增多,银行与国际接轨的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国际上许多先进的管理理念与做法。也将逐渐融入到我国的金融体系之中。其中,低利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也就是说,今后银行在向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时,不可能再象现在这样有这么大的利差。那么,追求效益的出路就是金融创新、服务创新和经营理念创新,而不是依靠垄断获取巨额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讲,取消存贷比可能就成了一把“双刃剑”,会创新的,效益会越来越好,不会创新的则日子越来越难过。包括小微企业,将来都不会是只有企业求银行,银行也要求企业了。
所以,取消存贷比后,希望银行能够真正转变经营理念,能够把支持的重点从大中型企业、政府融资平台、开发企业等转向褓经济,转向中小微企业,从而通过实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反哺银行,形成良性循环,而不是目前的一方高高在上,一方低头哀求。希望存贷比取消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带来一次新的机会,也希望银行能够借存贷比取消的机会给自己一次转变形象、转变发展理念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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