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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曾培:对秸秆中的合理诉求要“给出路”
//www.workercn.cn2015-10-27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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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环保,减少污染,我国从1999年就明令禁止焚烧秸秆。但每年农作物收获以后,仍然是“狼烟四起”。据报道,10月5日到17日,全国20个省、市、区一共监测到了862个疑似秸秆焚烧的着火点,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4个。

  “焚烧禁令”推行得不可谓不严厉,“谁家麦茬谁家管,焚烧拘留加罚款”,河南太康县一村民就因为烧秸秆近日被拘留14天。然而,禁令依然没有阻止住农民偷偷地焚烧秸秆。为什么堵不住呢?秸秆本是有用之物,烧火做饭喂牲口,如今这方面需求变化了,而收集秸秆需要大量人工,随着劳动力进城打工,多数农民家庭缺少人力,已无力收集。即使花力气收集了,也只能卖到几分钱一公斤,得不偿失,还常常无人收购。焚烧省事方便,又能及时清理田地,不会影响第二年的种植。所以,禁令当前,农民仍选择焚烧秸秆。可见,对这样的问题就不能单靠“堵”,而是要堵中疏、疏中堵,给其中合理性的要求以“出路”。

  “出路”就是要在国家与社会的层面上,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诸如稻秆造纸、气化集中供气、生物发电等,让秸秆变废为宝。如果农民收集秸秆不是受损而是得益,不用严防死管,谁也不会把“宝贝”当成垃圾烧。丹麦是世界上首先用秸秆发电的国家,农民将秸秆卖给电厂发电,电厂降低了原料成本,居民获得了实惠的电价,而秸秆燃烧后的草木灰又无偿地还给农民作了肥料,从而形成了一个工业与农业相衔接的循环经济圈。这值得我们借鉴。

  对社会产生危害的问题,自然要整治,但导因如果含有合理的内核,特别是有关民生的要求,则宜在疏导中予以关注解决,这也是能够“堵”住问题的最有效做法。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遇到类似问题。比如“马路菜场”,占道经营,噪声扰民,污染环境,妨碍交通,取缔是必要的,但同时,有卖菜人因此感到谋生无门,买菜人觉得少了方便与便宜。鉴于此,一些区镇选择一些适当的地方,设立“马路钟点菜场”,供菜贩设摊卖菜。由于不收或少收摊位费,成本低了,价格便宜,卖菜人方便,消费者也得到更多的实惠。经营时间有严格限定,摊主撤离前,必须将营业产生的垃圾分别装入分类口袋,送到指定地点,从而保障马路清洁和畅通运行。这样,种菜人与吃菜人获得双赢,城市管理与民生需求也是双赢。这就是在堵中疏,堵中给“出路”。

  最近,我回了次家乡,县城原有大量叫做“马自达”的机动三轮车,作出租车用,任意横冲直撞,致使交通十分混乱。前几次取缔后,很快就全面反弹。原因是它虽然危害交通秩序,但它是车主的谋生之道,也是许多居民的出行交通工具,简单地取缔,他们都难于接受。最近一次整治,政府一方面仔细调查了所有车主的情况与要求,帮助他们另辟谋生之道;另一方面加大公交投入,增辟了新的公交路线,让公交出行方便起来。这样,车主与居民的民生要求并没有“堵”死,而是在正当的“出路”中得到满足,这次的整治就未再回潮。

  由此可见,在那些需“堵”死的问题中,内中也往往夹杂着合理的诉求,需要在处理中仔细分辨,不宜一棍子统统打死。过去有句话说:“不给出路的政策不是无产阶级的政策”。在“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的今天,对民生的要求更要“给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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