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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P2P网贷“一放就乱”,那么就应加强监管,见“乱”就纠,同时又避免“一抓就死”
日前,深圳特区报记者从市金融办给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获悉,深圳市将探索建立P2P网贷平台黑名单制度。进入黑名单的平台,法人代表及主要股东终身不得进入金融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
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2013年至2015年底,P2P网贷行业“野蛮疯长”:一方面是各类机构纷纷涌入,金融资本蜂拥而至,发展势头不可阻挡;另一方面是行业标准、准入门槛、监管机制的缺失或滞后,网贷平台跑路、诈骗、倒闭乱象频发,e租宝、大大集团、中晋系的悲剧近在眼前。如何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潜在风险,有力保障广大投资者的财产安全,成为一道时代难题。
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和P2P网贷“重镇”,深圳P2P网贷平台的风险问题尤为引人注目。数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底,深圳拥有活跃P2P网贷平台712家,数量居全国第一。另一方面,仅2015年,深圳新发生停止经营、提现困难、失联跑路情况的问题平台151家,占全国13.06%.成绩与问题并存,真是让人既欣喜又尴尬,既满怀希望又饱含忧虑。
俗话说,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对于P2P网贷行业而言,同样如此。在理想状态下,P2P网贷作为传统金融行业的有益补充,能够打破时空限制,让资金供需双方在平台上直接对接,使小额投融资活动更加低成本、高效率、大众化,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方便之门。然而,由于P2P网贷乃是新兴业态,在风险控制、运行规则、业务边界、监管机制、信用体系上尚不成熟,不少网贷平台游走于合法与非法的“中间地带”,整个行业危机四伏。而少数平台利用制度漏洞卷款跑路,更是严重影响了市场参与者信心和行业声誉,给整个P2P网贷行业的发展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
既然P2P网贷“一放就乱”,那么就应加强监管,见“乱”就纠,同时又避免“一抓就死”。也就是说,面对作为新生事物的P2P网贷,合理监管的目标是既要扫清纷繁乱象,也要留足创新空间,使得行业内部真正实现优胜劣汰。
P2P网贷平台鱼龙混杂,为了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就应“拉黑劣币”。分级分类管理与黑名单制度,是深圳P2P网贷平台监管的一大创新。P2P网贷行业监管,对平台的准入审批自不可少,而对备案后的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行评估分类更为重要。深圳将对网贷平台进行分类评级,并把结果作为衡量风险程度、实施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进入黑名单的平台法人代表及主要股东将终身不得进入金融及互联网金融行业,有望倒逼整个行业进入更加规范的轨道。当然,对于P2P网贷行业发展,监管只是一种辅助手段,风险控制才是核心要义。如何充分调动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使得规范手段多样化,更加全面科学,让所有平台自觉遵守法律规则与商业精神,有待进一步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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