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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过剩产能在落实中遭遇许多现实障碍,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传统发展方式过度依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难寻过硬的突破口。将去产能与常态化执法、强制性标准挂钩,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让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各尽其力
近日,工信部提出要“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加严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同时“更加注重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协同推进”。这是通过法治化、市场化手段倒逼过剩产能退出的重要举措,蕴含着政府作用与市场行为的合力。
化解过剩产能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中央三令五申,但在落实中却遭遇许多现实障碍。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传统发展方式过度依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难寻过硬的突破口。对此,一些地方政府都找不到精准有效的突破口。有的是做得太少,去产能的“减法”近在眼前,新动力的“加法”顶不上去,化解过剩产能缺乏积极性,于是止步观望;有的是管得太多,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打乱了市场运行的节奏,即便一些短期办法见了效,也缺乏长效机制。有些地方站不准位置,市场指挥棒就会失灵,两者都力不从心,结果只能是旧的拖累去不掉,新的动力起不来。
面对产业发展新旧交替的关键点,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二者合力,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将去产能与常态化执法、强制性标准挂钩,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让政府和市场各司其职、各尽其力。一方面,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综合标准的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依规推动过剩产能退出,正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益途径,有力且有度;另一方面,政府确定的“规则”会引发市场的连锁反应,市场将据此优化供给结构,促进优胜劣汰,倒逼企业自动自觉砍掉产能包袱,培育新的发展动能。
站在更高层面上看,提高节能环保等综合标准门槛,并非只是“去产能”,同时也是“补短板”。强调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协同推进,在去产能的过程中,必然会带来更多绿色发展的新机遇,激励企业加大对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的创新性投入。在一“去”一“补”之间,发挥好政府与市场的合力作用,必将会找到越来越多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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