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新证券法3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过“百天”。在新证券法的引领下,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加快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投资者保护等工作正卓有成效地全速推进,这无疑是强化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功能的必由之路。
资料图片: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袁婉珊/摄)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 助力资本市场高效联通
新证券法3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推进以注册制为龙头的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短短一句话,突出了今年资本市场的首要任务。
6月12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四部规章和六部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中国结算、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发布了相关配套规则,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落地。6月22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33家受理企业正式亮相,拉开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大幕。6月23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第二批13家受理企业亮相,其中11家企业为IPO申请,2家为再融资申请。至此,深交所已受理43家在审企业的IPO、3家在审企业的再融资平移工作。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存量+增量”改革的一次重大探索,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深改进程进入实质性提速期,对于推动A股其他板块存量市场的注册制改革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最终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此番创业板改革以实施注册制为主线,系统完善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市场基础制度,将进一步优化市场功能,增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服务能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推进,有助于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各司其职又高效联通的全新格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都是有机的组成部分,相辅相成、有序衔接。当前,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重大改革成功落地;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全速推进;新三板改革启动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的受理与审核工作;再融资新规落地;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启动……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陆续落地实施,进一步畅通了多层次资本市场自身生态循环,优化了市场的投资环境,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长期资金源源而来。
高水平对外开放加速 增强资本市场韧性
近年来,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对外开放的步伐一直在加快。在政策层面,2019年证监会公布的9项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政策举措中,目前有6项举措已经落地实施,其余3项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市场和产品开放领域,6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已顺利落地;QFII/RQFII全面取消额度限制;外资总体保持了净流入;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持续深化,包括进一步优化沪深港通机制、完善沪伦通业务、拓宽ETF互联互通、加强中欧金融合作……这些举措不仅增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韧性,也激发了全球多个金融市场的活力。
数据显示,2019年,互联互通机制下的北上资金累计净流入高达3517.4亿元,创下新高;今年以来,外资继续保持流入的势头。6月22日开盘前,富时罗素把A股纳入因子从此前的17.5%提升至25.0%,标志着三大国际指数完成首轮“纳A”。近年来,随着债券市场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熊猫债市场也日益壮大。据统计,截至5月29日,熊猫债累计发行规模已超过4000亿元。
正如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在陆家嘴论坛上所言,面对此次全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不仅没有因疫情而放缓,反而进一步加快。从大的方面来看,无论是基于中国经济稳定持续向好的底气,还是基于A股市场内生发展动力,外资流入A股市场可以说是大势所趋。
可以预期的是,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前提下,未来,我国资本市场与其他市场的联动性会进一步加强,这将推动我国资本市场不断走向成熟,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市场增添动力。
股民展示6月24日A股行情。(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邓浩/摄)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践行资本市场监管人民性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础。当前,我国股市有逾1.6亿散户,直接关乎上亿家庭数亿人的切身利益,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资本市场的“高频词”,也正是践行资本市场监管人民性的要求。
前不久,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首次提出了“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将投资者保护的理念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过去20年,为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投资者保护局、投资者保护基金、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机构相继设立,各证券期货机构也建立了相应的部门。新证券法新设投资者保护专章,从全市场运行的链条出发,梳理制定了更加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条款。
落实好这些制度措施,最终要靠人。易会满关于投资者保护的阐述,相当于为投资者保护制度赋予了新的“理念支撑”。践行监管的人民性,强化“大投保”理念,把投资者权益保护贯穿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才能实现真正的投资者保护。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将监管端前移,从传统的事后监管改为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三管并举,增强监管的灵活性、适应性、有效性。
接下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还应继续从三方面发力。首先,继续加大对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用重典清除股市害群之马,通过不断强化的法治供给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其次,通过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诚信担当的市场环境,这也是对投资者最好的保护。第三,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完善强化投资者司法保护体系。只有真正实现对投资者的全方位立体保护的新格局,才能不断增强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的安全感和获得感,而这也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