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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是陕西省咸阳市环卫工人节,咸阳市、区两级政府不但奖励慰问环卫工,还让3000多名环卫工人休息一天,市区约3000名干部上街顶替环卫工打扫卫生。(10月28日《西安晚报》)
1987年10月26日,黑龙江牡丹江市率先设立“环卫工人节”。这一创举在全国产生了巨大的反响。随后,广东、广西、海南、天津、山东等省市先后有多个城市设立市环卫工人节。但二十多年过去,能够记住10月26日是“环卫工人节”者并不多。
诚然,每年不少城市都在10月26日这天对环卫工群体有所“表示”,或给环卫工送慰问,或让环卫工休假,或组织看电影,类似举动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唤起社会对这一群体的关注,但笔者想说的是,尊重理解环卫工群体,仅靠举办一个“环卫工人节”,很难从根本上改变他们活脏累、受歧视、待遇低等困境。
平心而论,活脏乱、待遇差,对环卫工群体而言或许并不算什么(在不少城市,环卫工人月收入都在2000元以上,且保险齐全),让这一群体感觉最艰难的往往在于社会认可度低。且不说不少环卫工听多了冷嘲热讽,甚至直接以暴力侮辱其劳动尊严者亦不在少数。近年来,环卫工人屡屡被打的消息并不少见。
正因如此,我们一方面不仅要不断改善环卫工群体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待遇,更要着力提高这一工种的社会认可度。而实现这一点,显然不是简单搞一个“环卫工人节”活动所能了事,更非公务员替环卫工人扫一天大街就足够了——类似公务员替环卫工人扫街现象,这种做法固然体现了对环卫工的关怀,但绝非长久之计,毕竟,公务员与环卫工本该各司其职,若能从制度层面让环卫工在一个良好、温情的环境里快乐扫街,远比从他们手中短暂接过扫帚重要得多。
一言概之,要让包括环卫工人在内的底层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的关键,就要缔造一个全面且体面的社会制度环境,包括从法治上彰显对他们的呵护,以此改变底层劳动者在劳动薪酬、政治地位、名声影响诸方面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当然,于现实中国而言,这方面的工作仍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