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立:以学历标定彩礼有违常识
//www.workercn.cn2013-10-29来源: 山西晚报分享到: | 更多 |
近年来,一路飙升的巨额彩礼,如同一道无情的屏障,让个别地区步入婚恋年龄的农村小伙望婚兴叹。甚至,一些农村还有按姑娘的学历来作为索要彩礼的标准。通常的“价格”是:本科10万元,大专8万元,中专6万元。一些父母之所以会这样算彩礼,是因为他们供女儿上学借债付出了这么多学费。
男婚女嫁,支点在于情感体验与生活日常,而非一时的聘礼快意。女方对聘礼百般苛求,迫于形势,男方或委曲求全,满足礼金要求;但这难免为新人婚后生活埋下隐患:一方面,女方收取高额礼金,表面上出自男方父母,但在农村传统大家庭中,父子两代仍是声气相求的命运共同体,父子不分家,财产共有,聘礼索取过高,会给新婚夫妇生活带来压力;另一方面,女方索取高价礼金,在道义上被置于弱势地位,丈夫因礼金上的“被剥夺”难免产生逆反心。
而在礼金上“坐地起价”,不只是道德上的不义,更是忤逆了法律规范。《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虽则公权应慎入较为隐私的婚姻生活,但若女方要求太过分,祭出行政处罚也未必不可。
以学历论聘礼,更显荒谬。学历代表知识与眼界,若女方父母“挟学历以令婚姻”,有辱爱女文化人的成色;而以“彩礼代偿学费”的逻辑,更是赤裸裸的角色认知偏差:起码在未成年阶段,监护人保证子女接受教育是法定义务,交学费当然是内容之一。保障子女教育权并支付学费,是法律上的刚性要求。以学历讨价还价,纯属无理取闹。
婚姻自由,是适婚男女基本的权利,父母为子女操劳终身大事,自是爱意表达,但青年男女毕竟是最直接的当事人,是否应该保有一定自治权?无论如何,当物质而不是感情成为婚嫁的砝码,这样的婚姻注定是不正常的,也是难以幸福的。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