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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重庆发生的一起“10岁女童暴打1岁半男孩并将其从25楼扔下导致重伤”的事件,今天仍然难以让人释怀。事后,因涉事女孩只有10岁,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我国1979年颁布的首部刑法中规定,14周岁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侦查。涉事女孩也由其母亲带离“是非之地”。但由于事件性质的恶劣以及摔婴女孩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和任何强制矫正措施引发了人们的热议。
一个10岁的女孩,何以对生命一点没有敬畏感,何以会如此冷静地实施暴戾?这些问号一直在公众的脑海里无法拉直。昨天《京华时报》报道,摔婴儿童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说,女儿事后表现得很平静,正常读书写字。这样的平静背后更加让人森然。
著名的网络公开课《公正》授课者、哈佛教授桑德尔日前接受南方日报专访时说,父母对孩子负责任、孩子对父母负责任,这种代际间的共同责任是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10岁女童漠然暴打1岁半男童,这显然是与好社会相悖的恶风景。在这样的恶性事件里,父母对孩子的责任是不是有缺失之处?
此前有报道说女童的母亲经常打骂孩子,父亲对此予以了否认。其父称他也不知道女儿为何会这么做、为何做了以后会有超乎常人的平静、到底孩子心理出了哪种问题。他反省说,他以前最大的问题是只关心孩子饮食、起居、学习,对孩子的内心世界了解甚少。而在虐童视频曝光后,女童的爷爷李显纯最后一次出现在家属区,邻居们劝他带孙女去看医生,他勃然大怒。“我不能失了这个面子。”因为面子问题而放弃了责任,是不是导致如此惨烈事件的一个原因?
一个好的社会,能提供一个儿童健康成长的空间,家庭是这里面最为重要的一环,但是学校环境、社会环境也是不可或缺的责任链条的一部分。前一阵子,动画片《喜羊羊和灰太郎》遭到批评,称里面有太多暴力内容,不适合孩子观看。事实上,确实也有孩子模仿动画片里的情节,将其他孩子绑在树上用火烧。模仿是孩子的天性,孩子行事如此,是谁的责任呢?那位平静地暴打男孩的10岁女童是不是也从动画或者电视画面中耳濡目染了这些?一起又一起的虐童事件频频在眼前发生,那些被粗暴对待过的孩童,在心里是不是也会埋下暴力的种子,在适当的时候就破土发芽呢?
看过女童摔打男孩视频的人,显然都会义愤填膺。伤害已经造成,而且不可弥补。但是换个角度想一想,那个被千夫所指的女孩事实上也是应该被保护的对象,为什么她的心里会住进恶魔?无论是心理上、精神上的疾病,还是生理上的缺陷,介入治疗也好,强制矫正也好,也算是一种迟来的救赎。而如果仅仅是一避了之,那就意味着责任再一次缺席,而伤害还有可能会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