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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心禾:扫黄,不仅要单兵突进还要整体联动
//www.workercn.cn2014-02-14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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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曝光东莞多个娱乐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后,广东省公安厅10日决定全省开展3个月“扫黄”行动,当晚起就连夜“雷霆”扫黄。从13日通报的数据看,广东公安共查处涉黄场所187间,停业整顿194间,抓获违法嫌疑人员920人。东莞公安加大对曝光的11间涉黄点的查处侦办力度,截至12日13时,共抓获涉案人员144名,仍在追逃51人(2月13日《广州日报》)。

    从曝光到“雷霆”行动仅四天,行动迅速,战果也可谓显著。不过,如果坊间给东莞“性都”的“美誉”属实,那么,被抓获人员恐怕只是违法人群中的一小部分。据报道,东莞当地人对“扫黄”的反应极为淡定,有“妈妈桑”自信“这次‘扫黄’还不会让她丢掉饭碗,最多晚一点再回来上班就是,而手下的20多个小姐还在放假中”。当地警方需要做的,是通过严厉的持续打击,彻底打掉一些人不切实际的侥幸。

    当地把扫黄期定为三个月。三个月之后,集中行动会少一些,但常规执法不会也不应该停止,小姐想在东莞“重新上岗”会比较困难。如果一些人执意以此为业,东莞“容不下”她们,寻找新的“栖身”之地,便会成为部分人的选择。2月11日《新京报》报道,重庆、浙江、湖南、海口等地亦有不小的色情行业的“行业基地”。如果东莞扫黄的结果只是把丑恶现象从东莞“扫”到其他地方,扫黄的战果就将大打折扣。

    有人总结了央视近年不间断对东莞色情行业作报道,而对其他地方存在的类似现象“视而不见”,以此质疑曝光的公正性。媒体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不可能对所有的违法行为一一作出报道,为此,选择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个例进行曝光,向社会预警这一违法现象的严重程度,是媒体正常的操作规则。和媒体报道必须有选择性不同,执法却无可选择。一个地方,只要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严格执法便是不二的选择。媒体曝光提供线索固然有利于执法,但执法却不应以媒体曝光为前提。记者能通过暗访发现丑恶现象,具有特殊执法手段的执法机关如果想有所作为,想必也不是特别难办到。公安部派督导组赴广东指导督办东莞扫黄的同时,也对各级公安机关提出要求,“要持续深化涉黄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及幕后‘保护伞’,依法查处涉及卖淫嫖娼和色情表演问题的各类场所”。这可看作扫黄全国“一盘棋”的信号。

    “东莞的小姐会‘转移’到我们这里吗?我们这里的扫黄什么时候开始?”网络上类似的担心和疑问不少。这反映出公众对早日扫除身边丑恶现象的期待,也暴露出对执法轻重有别的担心。从过去情况看,上述担心并非杞人忧天。全国这么大,各地打击力度完全一样,很难做到,但如果各地不能有一个大致相同的执法力度,东莞严厉打击,其他地方执法软弱甚至视而不见,这种单兵突进式的扫黄注定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东莞扫黄正紧。其他地方别只看着,也赶紧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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