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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时事的,都知“长沙桥”和“兰州水”的指代意义。这是日前两个热门新闻:苯超标的兰州水危机仍在发酵,追问还将继续,问责仍未匹配;而持续十年的长沙路桥通行费,也是一个热点。
关于兰州水危机,随便罗列几条昨日门户后续报道:“兰州公布处置时间点,称处置及时”:“警告迟到24小时:水务公司1周前曾检出”:“苯超标续:村民曾多次申请搬迁未果”:“多个省市水务公司入环保部‘黑榜’”。
上述四条甚至不用点开,都能看出其间的复杂与矛盾。第一条,相关部门似乎有些“恬不知耻”。不知“处置及时”的结论如何得出的?民间一片“差评”,当事部门竟能完全无视,这需多么强大的心理素质,才能罔顾事实,颠倒黑白,选择性发布?看了第二条,“处置及时”简直直接被“打脸”了。“三月辟谣四月成真之悲”,如何面对,作何解释?第三条,是化工围城,业主的自救努力,最终博弈失利。第四条,则又是最致命的。就是每每食药安全领域,我们最沮丧无力之时:这又不是偶发个案,而是有着行业普遍性的有着相当代表性的病灶。
这让“兰州水”变为饮用水污染、自来水水质焦虑的代名词。而提升水质,加强监管,确保安全,是否无法可依?非也。据报道,2012年中国执行的新国标是与世上最严水质标准——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的。从提出到强制执行,本是预留了5年缓冲改造期的。而按新标准,九成以上供水厂必须重建或升级改造,涉及管网和二次供水等诸多环节,平均每家需投入近亿元。言外之意,因成本高企,改造“不现实”,就此耽搁下来了。兰州水危机,不能不说是耽搁出的问题。
“不现实”的又何止这些?在公共民生领域,有益于公共福祉累进的任何改革举措,只要涉及利益再分配和调整,只要触动利益团体,都可能面对“不现实”的阻挠。“长沙路桥费征收超10年,官方称取消征收不现实”。很难想象,为何一个地方性规章能有如此顽强生命力?当然想到“还路于民”的高速收费之争,或也能体会这里的改革阻力了。
才过“长沙桥”,又饮“兰州水”,这都是公共民生领域改革受阻的现实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