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庆:别只过节才会思忖感恩
//www.workercn.cn2014-05-12来源: 法制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日前,家住湖北省咸宁市的余老婆婆因心脏病被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待了一个星期,同房的病友感到好奇:这个咸宁婆婆待在医院一个星期居然没家属来照顾,吃饭靠外卖,照顾靠护士。80余岁的余老婆婆为此叹气:都说多子多福,我底下近100子孙,可到生病时却没人来服侍(5月11日《咸宁日报》)。
在母亲节期间看到这则新闻,格外令人五味杂陈。乌鸦反哺,羔羊跪乳,让人情何以堪?照顾年迈的老人是做儿女应尽的本分,何必为尽孝而斤斤计较。纵使各家有本难念的经,但兄弟姐妹们可以坐下来商量,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没钱没力的出亲情,才是正确选择。
在崇尚法治的社会,孝敬父母不仅是美德,更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应该说,给老人一份法律权利,给儿女一份法律义务,更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从法治层面讲,余老婆婆的子女也有尽孝义务。
当然,法律规定的目的是守住道德底线。行孝尤其是针对老人的精神赡养,终究更多的是道德层面问题,公民做得怎样,只有他自己以及被孝敬的人最清楚。若儿女成心不孝,出台再多再严肃的行孝准则,老人也未必就能感受晚辈之孝。因此,我们一方面固然要重视通过法治倒逼儿女正确履行道德义务,另一方面更要强化孝道于人心的内化。各地有必要大力推进孝道进家庭、进校园、进课本等活动,让公民从小知道行孝的意义,让孝行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不止在母亲节这样的日子才想起自己的父母。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