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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响应该县与阿里巴巴达成“农村淘宝”电商协议,要求职工每人网购至少1000元金额物品的消息在网络盛传。经记者核实,扶风县人大确实于日前发有此通知,但未做强制要求,县人大29名工作人员大多网购消费100多元,总计9600元左右。(9月27日《现代快报》)
说到强制性摊派,很多人并不会感到陌生。比如某个地方有家酒厂,地方政府或部门就会以支持本土企业为名,要求当地机关干部、企事业员工购买消费这家酒厂生产的酒类产品;比如某个地方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向政府部门求助,政府或有关部门也会出面以“通知”或红头文件的方式帮助企业在当地推销产品,当起了企业的“超级推销员”。
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这么做的弊端是很明显的。一则违背了市场规律,不但容易导致企业对政府权力产生依赖性,而且客观上会导致企业更加远离市场,甚至是产生“找市场不如找市长”的错觉,对企业发展有害无利。二则是容易导致权钱交易、滋生腐败行为。一些企业为了让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帮助自己卖产品,难免会找找关系、走走后门,或者是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搞定“说话算数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产生腐败问题。
随着老百姓对这种现象的质疑和诟病,最近几年强制摊派的现象有所减少,但是发生在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的这起事件,又让人觉得政府强制摊派的阴影并没有就此销声匿迹,而且还和眼下最热门的“互联网+”扯上了关系。当地人大常委会就是以该县和阿里巴巴达成的“农村淘宝”电商协议为由,要求职工每人网购至少1000元金额物品的。
面对当地干部职工的质疑,扶风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回应称,通知确实是他们发的,但里面的内容只是一种倡议,并不是强制性规定。但从通知的具体内容和措辞来看,不是强制胜似强制。比如“请机关各位通知近期准备所需购买物品清单,每人消费暂定1000元”。如果没有强制意味,那就应该买不买、卖多少都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何来“每人消费暂定1000元”的说法。而且面对盖着人大常委会大红公章的“建议”,想必很多人会把其看成是“强制”。
把电商引入农村市场,通过“互联网+”振兴农村经济,让农村地区和外界有更好的联系,这当然是好事,但是不能以强制摊派的方式来进行。这种拔苗助长的方式制造的只是一种虚假的繁荣,既没有可持续性,对企业和当地干部职工也是有害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