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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致力于清除导致贫困的难题,营造有利于创造财富的环境,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快速减贫
1682户困难家庭告别贫困,这是海宁市消除贫困取得的成绩单。截至2015年8月底,海宁市困难人口占比缩减至0.9%。穷究根源,建立精准扶贫机制;拓展路径,创新扶贫模式;及时关注、提前出击,筑起防贫堤坝……海宁的一系列实践让人拍手叫好。“到2019年基本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1万元以下人口”的脱贫目标,也展现着这个县级城市誓与贫困作斗争的决心和毅力。
消除贫困,找准路径是关键。贫困问题被联合国列为社会发展问题三大主题之首。1992年12月22日,联合国确定每年的10月17日为世界消除贫困日。确立这一纪念日在于引起国际社会对贫困问题的重视,宣传和促进全世界消除贫困的工作,动员各国采取具体的扶贫行动。从2014年开始,我国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首个“扶贫日”到来时作出批示,强调全党全社会继续共同努力,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
直面贫困、消除贫困,这不仅是国际社会力图凝聚的共识,也是作为国家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需要承担的重要责任。按照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对“贫困”的界定,贫困是贫困人口创造收入能力和机会的贫困,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根据这一定义,可以看出消除贫困路径在于提高贫困人口创收能力,公平提供更多创收机会。
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扶贫,在海宁,无论是扶贫资源的动员和调用,还是扶贫项目的实施和推进,都带有强烈的“政府主导”色彩,这也是该市扶贫成就显著的秘诀。依赖政策之惠,海宁致力于清除导致贫困的难题,营造有利于创造财富的环境,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快速减贫。种种切实可行的举措,让它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实际上,提高贫困人口创收能力,公平提供更多创收机会,在强调政府责任的同时也需要借助社会的力量。对此,海宁早有认知并已在探索实施。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协作的扶贫模式正在形成。
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慈善人士和公益机构加入扶贫队伍,壮大社会扶贫力量;创造条件、增设渠道,引导和激发贫困人员创造财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政府的帮扶加上社会力量和贫困人员自身的努力,相信贫困的阴霾终将被驱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