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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云才:对“天价欺诈”不妨三倍索赔
//www.workercn.cn2015-11-02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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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市民反映到长沙一家理发店理发竟花掉了38880元。对于这一备受热议的“长沙天价理发店”事件,10月30日,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认定涉事商家“Mr.rope”存在无照经营和虚假宣传,决定对其罚款12万元,其中无照经营罚款2万元,虚假宣传罚款10万元。这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被“Mr.rope”经营者简某接收。(11月1日《长沙晚报》)

  明明说好的“免费做头发”,结果进去后才做了15分钟,就被忽悠刷卡消费38880元;而且,明明是在长沙理发刷的卡,银行的刷卡记录显示的却是天津某超市。市民曾女士遇上的这桩“天价理发”,着实让人匪夷所思。尽管在媒体介入后,该店“Mr.rope”已向几起投诉的消费者退款总计约7万元,并被罚12万元,但这一恶劣欺诈行为带给网民的愤怒感,并未随着一时的拍手称快而立马平息。

  何哉?就在于类似雷人的天价欺诈,近一个月来在全国各地已接连曝出好几起,屡屡挑战公众的承受底线。最奇葩的,当然要数山东青岛的天价虾,说好的“38元一份”在结账时变成“38元一只”。接下来的是三亚一家餐厅的天价扇贝,写的是“蒜蓉粉丝蒸扇贝每份15元”,下单后商家说是每个15元。跟着又曝出南京一家美发店的天价点痘,原本说好的免费体验,最后竟成了消费项目,而且价格高得离谱:“点”一颗痘59元,工作人员在消费者脸上一口气“点”了140多颗痘,要价近万元……

  纵观这些天价欺诈事件,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消费者在进店之前,听到的都是“低价”或“免费”,一旦进了店门消费完毕,便只有挨宰的份了。吃掉的虾和扇贝,不可能吐出来;剪掉的头发、点掉的痘,不可能长回去。这样一个不可逆的服务过程,不像在商场购物可退货,因而更易成为宰客的借口。即便在此过程中消费者有所怀疑,商家也会以“已下料”、“已动工”为由,图穷匕见强行将宰客进行下去。从这个角度来看,服务行业的天价宰客,往往比销售行业常见的假冒伪劣、天价欺诈等更让消费者愤怒,也更让有关部门棘手。

  正因如此,对于天价虾、天价理发之类服务行业的恶性欺诈事件,公众更期待依法依规对当事奸商进行严厉处罚。可是,正义往往姗姗来迟,很多情况下还走得踉踉跄跄。拿青岛天价虾来说,消费者投诉后,青岛相关部门最开始居然“踢皮球”,后经媒体追踪报道才关停当事海鲜馆并罚款9万元;三亚的天价扇贝、南京的天价点痘,均只是责令商家全额退款、停业整顿了事。如此轻飘飘地处理,如何能对恶意欺诈的奸商产生足够的震慑力?

  按照去年3月开始实施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遭遇价格欺诈,可获三倍赔偿,最低赔500元。这条规定,对于提高消费者的举报积极性、打击天价欺诈者的嚣张气焰极为有利。可在上述几起雷人欺诈案中,并未见到关于3倍惩罚性赔偿的报道。不知是消费者未主张权利,还是有关部门鉴于天价赔三倍可能倾家荡产,从而于心不忍?或是其他什么原因?

  恶性欺诈事件之所以能够做大乃至雷人,总有它背后的诸多原因。只有依法加大打击力度,该赔的赔,该吊销的吊销,而不仅仅是退款、罚款了事,方能提高欺诈者的违法成本,使其心存对法律最起码的敬畏。另一方面,按程序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失职之责,方能杜绝商家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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