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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逼停地铁 有这念头都不该
//www.workercn.cn2015-12-11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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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一名女子在地铁4号线阻挡车门正常关闭,导致列车延误18分钟,晚点6列,掉线1列,清客1列。昨日,该名女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上面都是些数字,问题比数字具体。城市正常运行,本各有序,大家都在其中,各得方便。乘坐地铁的人,都是有事的,一趟车不顺利,影响到的人就以千计。车门被挡则不关闭,本是安全措施,利用这一安全措施去影响他人出行,将设备中的人道考虑当“弱点”来利用,实在令人叹息。

  现在讲依法而治,做事要承担法律后果,但道理不是讲讲法律后果就够了。呼吁或者正告个人行为影响公共秩序和安全将依法追究责任,固然理所应当,但一个人故意造成地铁障碍,肇事者被拘留10天,自己付出了代价,但成千上万人出行和城市公共秩序受影响,不是一个人拘留10天抵消得了。针对公共秩序故意肇事,行为和处罚比起后果来往往难以相称,单看处罚、单讲处罚、单靠处罚未免简单。

  一个人起意损害公共秩序,这就是一种非常不良的意图,某种程度上讲,算是大小不徒增的恶念或歹念。大至在公共生活中制造暴力,小至在公共空间里滋扰秩序,恶性程度并不同等,但都在不良意图之列,按市井的说法,起这样的心都是不该。

  人会遇到各种问题,有具体的烦难或者纠纷,处理手段应该是有限而非无限的,传统智慧讲入情入理,现代治理讲依法合规,总而言之,都在一定轨道内解决。以损害公共秩序乃至安全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就脱出了轨道。这名逼停地铁的女子,应该也是有自认为要解决的问题才去做的,但如前所述,她不能认为有理由逼停地铁,不能认为有理由让成千上万的人付出代价。

  我们有强大坚韧的力量,可以应对各种情况,但另一面说,就像个人一样,城市和社会也有脆弱的一面,两个司机赌气就可以挡住道路,一个旅客耍横就能让飞机不能顺利起飞,一个乘客拦门就可以逼停地铁,更严重的情况会造成更剧烈的后果。

  为了使社会正常运转,我们需要法律、需要规矩、需要预防措施等等,但一定也需要牢固的是非感,需要行为限度的理性,需要公共生活的道德心,需要明白个人与公众、一人与众人的关系,需要行止的良心界线,需要该与不该的内心准绳。

  这是一种劝化,现在多有人认为无用而且不必,好像治理有法律就行,但我以为,文明就是在涵化与劝化中生成的,道德和德治对公共生活的功益,绝不比法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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