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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北京智者创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英才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英才集团老板。两家医疗咨询公司有员工共计600余人,他们绝大部分假扮成医生,通过微信、营销QQ等新媒体软件和商务通软件,为英才集团旗下至少20家医院“招揽患者”。这些“网络医托”已经覆盖了北京、上海等一二线城市,正不断向三线城市扩张(1月4日《新京报》)。
医托经常混迹在车站、医院附近,要么以“患者”或“家属”身份现身说法,要么假扮医院工作人员,将患者欺骗到“合作”医院就诊,通过进行医疗检查、卖药等方式,医托与医生联手诈骗患者钱财。多年来,医托遭到严厉打击,但并未绝迹,反而转换“战场”愈加猖獗,网络医托就是例证。
在车站、医院附近寻找“猎物”的医托无须运用网络,是典型的线下医托,属散兵游勇式作案,规模小、危害相对较小。英才集团的网络医托则不然,规模大、危害更大,从两种操作方式可知:一种是集团所属两家医疗咨询公司有数百人,假扮医生,通过QQ、微信、陌陌等聊天软件“勾搭”拉拢患者;另一种是通过向百度等网络竞价排名,一所医院每年花费8000万元竞价费,每月忽悠千余名患者到医院就诊。最终,患者被拉到英才集团旗下20余家民营医院,有病的被医生夸大病情,无病的被医生说成“有病”,患者平均诊疗费用高达6000元甚至更高。
网络医托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医托,采用公司化运营形成了全链条的医疗诈骗,从拉患者的医托到就诊的医院,以及诊疗的医生都是英才集团自己的人马和设备,医托与自家的医院和医生联手行骗,凡被拉来的患者掏出的救命钱都进了集团的腰包,这是赤裸裸的诈骗。
对于医托诈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予以拘留并处罚款,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两高的司法解释将3000元至1万元以上规定为“数额较大”,患者被骗诊疗费用人均高达6000元,被诈骗的众多患者所花诊疗费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如果媒体报道属实,网络医托构成犯罪应该没有什么疑问。
有必要强调的是,刑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犯罪集团构成要件有三,一是犯罪集团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组成,二是犯罪组织比较固定,三是犯罪集团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犯罪活动。对比法律规定,前述网络医托诈骗行为涉嫌构成诈骗集团。事实是否果真如此,有待执法司法机关认定。
线下医托尚未销声匿迹,网络医托又呼啸而来,受害的终将是患者,对他们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医疗诈骗谋财害命,法治社会,绝不容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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